针对部分高校对学生假期住校收费的情况,14日,记者联系到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该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寒暑假期间,高校不得对住校学生收取假期住宿费。
14日上午,记者就假期住校收费一事咨询了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高校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高校不得对寒暑假假期住校的学生收取假期住宿费。其实,早在2005年,教育部亦曾联合多部委下发过有关高等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这其中就包括了禁收假期住宿费。
对此,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人也表示,教育部对高校收费一直以来都很重视,且多年来一直保持严格的管理,对假期住宿费等规定项目外的其他收费名目明令禁止。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有高校违规收取假期住宿费,可以向其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教育主管部门会与学校沟通,退还学生所交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