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用以帮助集中连片地区(87县)的贫困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我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对录取到我院的云南省范围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移民考生,由省财政厅、省移民局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每年每生8000元。此类考生报到前须如实填写《移民学生招生报名表》
实施阳光招生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