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凡贫困县学生可享受2000元/生/年,非贫困县农村户口按15%比例,城镇户口按10%比例评选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入学后学生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后直接汇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本资助政策依据国家补助政策执行)
2、应届初中毕业生成绩在550分以上者给予减免学杂费1000元/年,成绩在600分以上者给予减免学杂费2000元/年,以资鼓励。
3、家庭特困生可由招生县级负责人报告招生主管领导审批,可减免500-1000元/年。
4、根据每年成绩排名可享受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二等800元/生,三等500元/生。
5、部分订单培养专业可享受企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二等1000元/生、三等500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