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建平通讯员周友谊)4月15日召开的全市技工院校院(校)长会透露,根据省里近期下发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可免除学费,同时调整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覆盖范围。
《通知》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通知》同时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会议要求,全市各技工院校要紧紧围绕“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的中心任务,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满足更高质量的就业需求。同时,在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政策落实上,做到不摸红线、不触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