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新闻媒体常常曝光民办学校乱收费问题,例如河北省一民办高中被曝在教室装电表由学生自己付电费、广东佛山一小学一年涨了一千多的学费,却没有说明收费明细等等,为了遏制民办学校乱收费现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和项目必须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今年来民办学校乱收费现象频发,为了遏制这种乱收费现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和项目必须向社会公示,并且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对此,你怎么看?
近年来,民办学校收费乱象愈演愈烈,大到学杂费小到教室电费,各种名目的收费层出不穷,而这种乱收费的现象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学生的感情,也违背了国家关于中小学收费的规定,现在出台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和项目需向社会公开,能够有效遏制学校收费的乱象,值得点赞。
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然而民办学校乱收费现象却层出不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第一能够有效遏制民办学校乱收费的现象,回归教育秉持的教书育人的温暖精神,也不会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第二,规定收费标准应用于教学活动和保障教职工待遇,能够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保障教职工的待遇,让老师更用心的教学,让学生在学校学的开心,学得愉快;第三,收费标准和项目要向社会公示,也拓宽了社会的监督渠道。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警惕部分民办学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为了保障该新规定能够落实到位,第一,各地的教育部门也要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监管职能,物价局要落实好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的审批和审查责任;第二,出台相应的违规惩罚措施,例如对于乱收费的不仅要全额退费,还要收取一定的罚金,以避免民办学校的负责人有恃无恐;第三,提供监督举报热线,畅通监督渠道,让社会公众参与进来,实现全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