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4)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18〕18号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4)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高等职业院校: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4)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4)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42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包括民办和当年升本的学校,不包括2020年新设且当年未招生的学校),均须按要求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以下简称《院校年报》)。

  各高职院校至少联系推动1 家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以下简称《企业年报》)。


  二、编制工作

  《院校年报》《企业年报》的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同上一年度。其中,《院校年报》附表新增了“学生反馈表”,“国际影响表”和“服务贡献表”中个别指标有所修订,详见附件。

  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年报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院校年报》《企业年报》要重点展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高职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有效举措;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典型案例;培育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促进就业创业、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的具体做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主要成效。


  三、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院校年报》《企业年报》分两次报送我厅,终稿通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报送系统”报送教育部。

  1.第一次报送安排:主要为撰写省质量年度报告提供素材和数据统计,材料包括《院校年报》(初稿,命名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典型案例(初稿)、创新举措(初稿)以及“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等6 个表格(终稿)。案例名称应主题突出,案例内容应言简意赅(不超过300 字)、图文并茂。报送截止时间:2018 年12月7 日。

  2.第二次报送安排:包括“**(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word 格式,内容包括案例和“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等6个表格)和“**(企业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word 格式)。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2 月30 日。

  以上两次材料均发送至邮箱:zjc02@shandong.cn。工作群号:445810216。

  3.系统报送安排:即日起至2020年1 月10 日前,各高职院校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首页右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登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报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质量年报(word 格式,“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院校年报》首页)和填写6个表格数据,并“保存”后点击“提交”按钮。

  (二)纸质版材料。各高职院校应于2020年1月18日前,将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年报》《企业年报》(各一式3 份)报送我厅职业教育处。不能按要求上报的学校应书面说明原因,以学校公文形式报送我厅职业教育处。


  五、其他要求

  我厅将继续委托《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写组对各《院校年报》进行合规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各高等职业院校应于2020年1 月10 日前在本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年度质量报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朝晖、吕序锋,电话:0531—81916556、81676759,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圩门外街8号408室,邮编: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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