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职业教育加强内涵建设、实现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队伍,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保障。
二、遴选数量
本届遴选100名左右(中职50名左右、高职50名左右)青年教师作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对象。经过三年重点培养,着力提升培养对象的教学水平、专业技能、教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队伍,服务全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需要。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从教5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
3.具有与任职专业相关的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在行业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工作业绩
1.中职教师
(1)日常教学方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2)专业技能方面。在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或微课大赛等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项。
(3)教学研究方面。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前5位),或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
(4)质量工程方面。执讲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公开课,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方案(教学标准)开发工作、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品牌专业建设、“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点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职业教育专业论文(第1位)。
2.高职教师
(1)日常教学方面。教学效果较好,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160学时/学年;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学生评价较高,近3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应位于全校教师的前30%。
(2)专业技能方面。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在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微课大赛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项。
(3)质量工程方面。具备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参与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群)、“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点、教学团队建设或现代学徒制试点(前5位);主持或主讲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参与教学资源库建设(前5位);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方案(教学标准)开发工作;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前5位),或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
(4)科研和社会服务成效明显。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培训、生产和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取得良好效果;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应用推广,具有一定成效;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前5位),或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
四、遴选程序
(一)择优推荐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中职学校候选人由各市教育局择优推荐面向全市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职院校候选人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等)审议通过,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各市推荐限额附后,各高职院校可推荐2人参与评选。
(二)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并重点考察以下环节。
#p#分页标题#e#1. 录制课堂教学实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力。所选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视频文件格式应为flv格式,大小控制在200MB以内。
2.专业技能考核。根据对候选人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能力及其他体现技能方面的考察情况,择机按照专业大类成立由职业教育专家和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确定是否组织实地技能考核。
五、管理保障
(一)经费支持。在培养周期内,各学校为培养对象提供一定培养经费,专项用于进修、培训、学术研讨、企业实践锻炼及开展教学研究等。申报承诺的培养经费由学校专项管理。我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中央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二)管理考核。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周期为3年。我厅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届满考核合格后,颁发“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证书。培养期内,如果调离职业教育系统或有违规违纪现象,资格自动取消。
(三)保障措施。各市及各高职院校要建立健全青年技能名师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培养方案,加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实践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培养投入,确保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六、材料报送
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务于2018年3月15日前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和《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1214室。其中,中职学校推荐人选材料以市为单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