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1992 年,2004
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2011 年,学院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
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同年,成为云南省首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试点的6 所高校之一。
学院全景
学院现有海源和安宁两个校区,共占地1305.18亩。学院两校区分别建有独立的图书馆、体育馆、标准田径运动场、实训大楼,两校区建筑面积共计56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612.54 万元,图书馆藏书150.18 万册,固定资产总值14.46 亿元,教学、科研、生活等基础设施齐全。
在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进程中,学院立足云南,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云南省有影响力,国家有知名度的民办本科高校。
一、办学地址
海源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安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17号。
二、学院国际代码
12560
三、学院性质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本、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招生专业
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技术、医学营养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助产专业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4、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院的,我院概不录取。
六、奖助学金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人均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人均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均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人均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年,二等奖2500元/年)。
七、学费
该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