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应培尽培、能培尽培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精准扶贫和就业导向,加大帮扶力度,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建立完善职业指导、分类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脱贫效果。
帮扶对象: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脱贫
技能扶贫行动以国家和省定贫困县(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帮扶对象,统筹利用各类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开展精准有效的培训服务,培养其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所需的基本技能,促进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脱贫。
主要内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扶贫
(一)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信息,广泛组织动员。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数据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和培训愿望,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科学制订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度贫困地区要以乡镇、村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窗口单位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公开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对贫困劳动力加强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明确技能就业方向,着重帮助青壮年做好职业分析和工作规划,广泛动员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二)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转移就业。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要求,开展有效、实用的就业技能培训。重点依托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劳务输出项目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受训贫困劳动力适应就业岗位要求。加强对拟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贫困劳动力的安全意识、操作规程和就业技能培训。对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和养老服务产业加大培训力度,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劳务输出机构等建立联合体,开展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
(三)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培养创业带头人。组织学习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创业培训项目,推广成型的培训实训模式。对掌握一定技术技能、具备较强创业能力的人员,开展创办个体工商户和创办小微企业培训。注重培养创业带头人,带动一批人员创业就业。加强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提供创业孵化和创业政策支持。
(五)深入推进技工教育,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就读技工院校的“三区三州”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在入学、选择专业、安排订单定向培养班(企业冠名班)、落实助学政策、实习、推荐就业等方面实行优先政策。承担帮扶任务的技工院校要对深度贫困地区技工院校特色优势主体专业进行定点帮扶。
(六)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高质量就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针对贫困劳动力特点,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作为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考核的依据。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对合格人员按规定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考促学、学以致用,促进他们实现高质量就业。
(七)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坚持工作重心下沉,积极组织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等“点对点”、“一对一”精准培训,提供课堂教学、互联网+培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鼓励优质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与深度贫困地区职业培训机构、就业扶贫车间合作开展培训。政府投资建设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要积极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落实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按培训补贴标准领取补贴的新型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八)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打造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满足贫困劳动力需求的优质培训项目和精品课程。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帮扶深度贫困地区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提高办学能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合理增设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2020年底前,实现“三区三州”每所技工院校至少建设一个特色优势主体专业、建立一个资料室,每名教师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提高教学质量。
工作要求:细化到项目、到村、到户、到人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贫困家庭学生技工教育扶贫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扶贫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加强协调指导、统筹整合资源、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有帮扶任务的地区要加强与深度贫困地区的协作配合,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任务细化到项目、到村、到户、到人,促进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在政策、服务、就业等方面的联动对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
(三)加强工作督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重点督导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工作进度慢的地区,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
(四)主要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实施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9—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紧进行安排部署,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第二阶段(2020年1—12月),深入开展工作,加强督导检查,解决突出问题。第三阶段(2020年1—9月),攻坚扫尾,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任务目标。第四阶段(2020年10—12月),进行评估总结。
请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技能扶贫工作总结,技能扶贫工作亮点经验可随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有关情况将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测各地技能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