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本规程适用物业管理人员
第2条 本岗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修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第3条 了解所辖区域基本情况,按物业管理规定,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第4条 工作热情、服务周到、礼貌待人。妥善管理文书、台帐,避免资料丢失。
第5条 了解物价政策、法规,清楚物业管理收费法则及代收代缴费用的范围。掌握房屋构造及房屋的日常维修养护内容。熟知水、电、气、消防设备、设施状态,按说明进行安全检查,按技术要求进行日常维修,避免检修、维修不到位。
第6条 小区住户及居民的管理服务:了解小区内物业各项服务内容(房屋建筑维护、房屋附属设备、公建设施的维护),掌握各项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情况。督查、教育员工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绿化小区,创建优美环境。
第7条 热情接待顾客,并提供相关咨询,处理一般问题投诉。拟写物业管理的常用文书,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第8条 组织协助相关人员对房屋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的保养与维修。向业主和使用单位说明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和使用注意事项。组织保安人员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协助保洁人员对小区进行环境治理、卫生保洁。
第9条 为所管辖区域内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特殊服务。对流动人口进行摸底和管理。预防、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行为。
第10条 办公场所要保持卫生整洁,电器设施匹配合理,无违章用电、无杂物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