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程序
一、先期处置
事件、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人员,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突发事件、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二、分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事故(Ⅰ),重大事件、事故(Ⅱ),较大事件、事故(Ⅲ)发生后,市教育局在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同时立即启动Ⅰ、Ⅱ、Ⅲ级响应,组成应急工作小组,迅速赶赴事发现场,配合当地政府领导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二)一般事件、事故(Ⅳ)发生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启动Ⅳ级响应,组成应急工作小组,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三、应急结束
事态平息,隐患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经当地政府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四、后期处置
事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在后期处置工作中要尽快查清引发事件事故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事件、事故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师生情绪,认真总结和汲取教训,恢复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