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级教学能手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1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举行2020年青岛市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各学科在岗教师;近三年兼任参评学科教学工作的校级管理人员和在岗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教学能手推荐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学历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任教参评学科满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师德。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较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扎实,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水平处于全市先领水平。实施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堂上学生学习主动性强、积极性高、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参加青岛市中小学优质课评选获二等奖以上(农村教师可放宽至市三等奖或区市二等奖以上)。
三、评选程序
教学能手评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1.推荐。基层学校推荐。
2.初评。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本区市初评;市教科院负责局属学校和相关民(行)办学校初评。
3.复评。市教育局对参加复评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并组织课堂教学片断录像评审,根据选手的材料评审和课堂教学片断录像评审成绩对选手进行排序。
4.局长办公会审议。
5.公示。
6.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颁发证书。
四、评选数量
全市拟评选教学能手700名左右。
具体推荐办法如下:
(一)各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区市各学科至少有1名教师参评(如果分配的推荐名额数少于学科总数,由相关区市教育(体)局根据推荐名额自行确定优秀教师参评,每学科至多1人)。
(二)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有关民(行)办学校推荐名额如下:
1.局属各普通中学:每校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其他学科各1人;相关民办普通中学,每校1人。
2.局属各职业(师范)学校:每校不超过4人;相关行办职业学校,每校1人。
3.市实验幼儿园:不超过4人。
4.市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不超过2人。
5.局属特殊教育学校:每校不超过2人。
6.市教科院从本单位符合评定条件的教研人员、管理人员中推荐3人参加全市复评。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市级教学能手,由市教育局授予“青岛市教学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申报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相关民(行)办学校负责申报材料的审验与提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提报个人《青岛市教学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各单位教学能手申报名单汇总表纸质件1份及电子稿(见附件3、4)。
2.提报本人近期教学片断录像课光盘一份(拍摄标准与要求见附件5),同步报录像课教学设计文本一式3份,录像课题自选。教学光盘、教学设计文本封面须注明区市、课题、年级、授课人姓名、单位。
上述材料各单位须按类别、学段、学科排序整理,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北区济阳路7号明德楼403室)。
报送时间:2020年3月12日(星期二):市北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黄岛区、胶州市。
2020年3月13日(星期三):市南区、李沧区、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
2020年3月14日(星期四):局属学校、民办学校、行业办职业学校。
七、组织领导
青岛市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由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者,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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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能手推荐评选工作,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科学推荐、确保质量。要重点推荐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以保证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单位推荐人选中,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70%(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30%);符合评选条件的校级管理人员和教研员比例分别不超过10%;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推荐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人选中,农村教师推荐比例分别不低于30%(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同比例单独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