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科
570
理 科
567
文 科
545
理 科
527
注: 1、本科军检资格线下40分为专科(高职)军检资格线。
2、体育专业文化分数线:本科375分。
3、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文295分,艺术理295分。
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享受同样政策的8所院校和浙江传媒学院、内蒙古大学、浙江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北京印刷学院的部分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不低于全省艺术专业分数线下20分之内确定本校文化分数线。
普通文理:
“新二本”分数线分三次划定
高考录取中,普通文理科将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录取控制分数线、军检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科(高职)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前,我省将根据本科、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线上考生,可填报相关批次高校。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招生计划1:1.2全省统一划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军检分数线根据军事、公安类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在确保生源充足的前提下,不低于本科二批省属线划定;公安类专科体检分数线为本科军检线下40分。
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三次划定。一是根据本科二批中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高校的招生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除济南、青岛以外的有市属本科高校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线,济南、青岛两市的分数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同步平行降分。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将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再次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2同步平行降分。
艺术类高校及专业:
不同院校划线方法不同
艺术类本科专业方面,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除上述高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高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高职教育对口招生高校:
参照本专科文化录取线
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高校志愿全部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全部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不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