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 < 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渝财规
〔2020〕1 号)文件规定,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范围及标准如下 :
一、免学费
对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生按本地区同类公办学校免费标准资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2000 元,具体标准由
各区县结合实际在 1000—3000 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 2-3 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
准为每生每年 3000 元。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学生,奖励名额按中央下达数执行,每生每年 6000 元。
四、免住宿费
对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全国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 500 元,资助年限为 2.5 年。
五、免教科书费
对在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收教科书费,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 2.5 年。从 2019 年春季学期起到 2020 年年底,与国家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保持一致。若学生入学时为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