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12年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2〕248号)精神,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具体政策为:
一.是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 2000 元 / 生·年。
二.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 2000 元 / 生·年。
三.是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住宿费资助,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生·年。
十九、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对象有哪些?
答: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校学生。技师班、高级技工班、短期培训班学生和未按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享受资助。
二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按什么程序进行办理?
答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按学生申请——学校核定——区县(自治县)审批的程序进行办理。
二十一、涉农专业具体指哪些专业?
答:涉农专业是指 2000 年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 号) 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 :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 21 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