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是一所公办学校。学校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与齐全的教学设备。学校力争做到文明安全的学校,学校将学生的管理作为工作的重心,对学生进行的安全管理规定与安全教育宣传。学校占地面积167亩,一期工程总投资1.78亿元,建成各类用房7.23万平方米。2014年5月,投入达3000万元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烟草惠民工程实训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校内实训基地9个,实训室84间,可供2500人实训。现有教职工260人,其中高级职称69人,双师型教师10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23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专任教师18人,有涪陵区资深专家1人,科技拔尖人才3人,涪陵区名教师2名,涪陵区学科带头人1人,市区骨干教师37人,涪陵区师德师风先进个人9人,涪陵区教学能手9人,涪陵区教坛新秀9人。
人身及财物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我们学校学生95%是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是不法份子侵害对象。学生在出行和居住时,要提高警惕,严防不法份子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防盗窃。本人的银行卡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如手提电脑等)以免发生丢失。
3、财物安全。私人财物不容侵犯,不能随意拿走他人的钱物,不能告诉陌生人自己及家庭的私人信息。
4、不出入未成年人不该去的场所(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等)。周末放学应该回家,未经家长(监护人)、老师同意,不准约见网友,不准私自在外留宿。
交通及出行安全
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
2、乘坐合法、合格运输车辆,不准乘坐非法运输车,三轮车,摩的,不乘坐“三超”车,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成年人不准骑行摩托车。
3、严禁在公路上及机动车道上玩耍、停留、打闹等。
4、不准到水边戏水,针对溺水事故的特殊性,施救者要注意自身安全,未成年人不准施救。
5、遵守有关进出校园的规定。学生持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到学生处开具出门条,凭出门条和学生证打卡进出校门,并按时返校。严禁翻越围墙,因违规翻越围墙外出,造成的伤害及后果,由本人及家长承担。
食品安全
1、购买合格食品,带(QC)标志的食物。校园食堂、超市是经教委批准的销售场所,经销合格食品,能保证同学们食物安全。
2、注意科学,合理用餐,摄入营养充分,少吃方便面、零食,不喝碳酸饮料。
3、不购买非法、违禁食品,不到围墙边购买摊贩的非法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4、树立环保意识,不用一次性餐具,不乱吐口香糖,减少环境污染,不将食物带入教学区、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