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章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2011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校医、装配钳工实习指导岗位除外),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校医、装配钳工实习指导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专、本科学历人员,限济南生源及济南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四)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心理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应聘会计岗位人员需持有会计资格证;应聘装配钳工实习指导岗位人员需持有《装配钳工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等级)。
(五)报考校医岗位的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 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3.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临床医学或视光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具有医师资格证;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19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中区人社局、市中区教育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4月9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济南第十四中学操场(经十路21906号),乘公交车在建设路北口站或八一立交桥西站下车即到。
应聘人员可登陆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下载《2011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本人手写原件)、②户口簿、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⑥教师资格证(医师证、 会计证、 心理咨询师等级证、《装配钳工职业资格证书》 等)、 ⑦笔试加分相关材料等。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材料,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外其他所有报名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材料(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笔试加分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备查材料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p#分页标题#e#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到各招聘单位缴费处缴面试考务费(为方便应聘者报名,请提前自备好零钱),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位应聘者在一个招聘单位只能进行一次报名,限报三个招聘单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单位的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三)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9年招募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通过享受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而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
(一)面试
面试可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等方式考核,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分别参加区教育局代招或自招单位的面试,主要从言谈举止、逻辑思维、形象气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考场设社会监督席,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成立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教师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10的比例,可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应聘者本人在面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网上查询面试成绩和是否取得笔试资格结果。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校医、会计、装配钳工实习指导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素质教育及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应聘多个单位并取得笔试资格的,可以凭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分别参加所应聘单位的综合考察资格排序。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并于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应聘者本人在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结果。
(三) 综合考察
采用说课或上课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现场展示考察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五、考核体检
#p#分页标题#e#
综合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察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察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综合考察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网上查询综合考察成绩和是否进入考核体检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与各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派遣手续。自正式报到后,签署一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七、考试交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1.报名监督电话:86120195,82078561;
2.教育局代招联系电话:86911566
3.自主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2011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的自招单位联系电话
九、其他
1.如果天气预报4月9日当天遇到下雨等恶劣天气,造成现场招聘会不能如期举行需要变更举办时间情况发生,区教育局晚将于4月8日,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网站新公告中下发变更举办时间通知。请各位务必在4月8日上网查询相关通知。
2.有关综合考察的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各自主招聘单位或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通知,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3. 本次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点击下载):
1. 2011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 2011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