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并加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改革方案》,将继续加强后续清理工作,对剩余的18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外,要进一步研究清理取消。
对经清理后剩余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按程序报经国务院审定后,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名义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一律取消;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或进行优化整合。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国务院将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99项。2014年以来,报请国务院同意,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
根据方案要求,下一步重点开展3项改革任务:一是强化对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服务。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建设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和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监管平台,加强职业资格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畅通社会服务和公众监督渠道。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并做好与职业资格的衔接。研究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积极推动由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的衔接,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的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加强国家职业资格法治建设。推动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相关立法工作,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加强对涉及在我国境内开展的境外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介绍,为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对取消后续工作进行分类妥善处理。一是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二是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三是对按“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下同)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四是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在大量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减少后,对于专业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应该如何认定?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介绍,目前,职业资格是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载体。取消职业资格并不是取消职业岗位和标准要求,而是改由企业、行业组织按照岗位条件和职业标准进行管理,自主实施评价,政府部门仍将加强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制定工作。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并做好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