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起,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将改变以往按照事业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办法,转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招聘考试中,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
根据2013年12月26日印发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都可以直接应聘专业教师岗位。
根据新规定,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的选手并获得高级技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应聘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应聘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从今年起,职业院校与普通院校教师职称也将实行分类评审,去年12月27日,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印发文件,规定了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称实行分类评审,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根据新的办法,以往备受诟病的仅仅靠论文作为评职称标准的做法,在这个体系中将不再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