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技师学院有什么优惠政策和待遇?一所学校的优惠政策是吸引学生的关键,青岛海洋技师学院一所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和国家中等职业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那么它一定有着宽松积极的优惠政策,一起看看吧!
1、免学费政策:按照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政 [2012]376号)有关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及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续费。故居青财教【2012】43号和44号文件规定,到青岛市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每年多可享受不同等级的2500元 /生、3600元/生、4800元/生的免学费补贴。
2、国家助学金补贴制度: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享受免学费补贴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补贴政策,共计3000元/生(每生每年1500元)。
3、劳动预备制学费补贴政策:按青岛市政府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劳动预备制补贴政策的学生可享受减免学费补贴。
4、扶贫专业免学费政策:就读于我校扶贫专业的学生可享受山东省政府免学费政策。
5、学校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每学年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获奖比例达30%以上。
6、团市委奖学金:由青岛团市委就业创业中心在我校出资设立。
7、企业专项奖学金:由各大企业在我校出资建立。
8、学校特困生助学金:特困生由学校安排勤工俭学,每月给予定额补助。
注:以上政策如有国家、政府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9、户籍政策: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和《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青公发【2007】48号)的有关规定:
(1)在市内四区的单位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入市落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该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且符合当年高级工引进工种范围的,可在工作所在地入市落户。
10、升学政策:学生在我校修业期满,可对口报考高等院校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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