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9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
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19〕60
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19〕67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云南省高职院校扩招工作部署,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完成云南省高职扩招计划,并顺利完成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12558(省编代码5329)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艺术类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二、招生对象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
三、招生专业
乐器制造与维护、声像工程技术、婚庆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文秘、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共计10个专业。
四、报名条件
(一)附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群体);
3.未被2020年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被2020年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违反教育部第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五、招生计划
按云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计划调整在教育部来源计划网上进行。
六、学费
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七、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时,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总分及院校志愿逻辑顺序进行投档。出现同分数情况时,按照基础知识、综合面试进行比较,如两项分数均相同,则按同分数处理。
八、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电子注册,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背驰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院愿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