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山东省医改工作重点确定。
城镇居民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今年将达到200元
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今年将达到200元,城乡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医保报销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提高到70%左右,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达到85%以上,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要达到当地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资助困难人群范围要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全面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逐步降低、取消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基本实现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市实现新农合市级统筹。
6月底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
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今年6月底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制度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卫生医疗机构新农合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
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明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每个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的县级医院,有1至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服务要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办法,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4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分别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5万人次和5万人次,力争到2012年实现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65岁以上老人每年进行健康调查和体检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今年提高到人均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398万人、119万人,为5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建设13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重点支持19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不得超过医疗资源的10%
切实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潍坊、东营两市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综合改革经验,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未承担国家和省试点的15个市,要选择1家县级医院进行以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有条件的城市,增加试点地区医师执业地点数量,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实施“强基工程”,推行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每个县不少于1所医院,每所医院不少于5名医生,安排11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在全省20%的县(市)推进县乡纵向技术合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服务资源的10%,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激发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