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7个博士点,3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8个目录内硕士授权二级学科、189个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西北大学有1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9门陕西省精品课程,19个陕西省名牌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还有7个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特色专业建设点。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汉语国际教育
6200
中国语言文学类
6000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
(一)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二)学业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四)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8000元/人/学年);
(五)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可以根据本人申请,获得政府的教育资助,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退役士兵(不包括士官)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录取入学(限于生源地在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和江门恩平)按每人每年可享受广东省7000元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年提出。
3.西北大学文学院发展历程1902—1914年: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由清末光绪皇帝御笔朱批设立。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4月12日陕西巡抚升允给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关于开办陕西大学堂的奏本,其中有光绪皇帝“著即督饬,认真办理,务收兴学实效,单并发”的亲笔朱批。
1915—1923年:从1915年到1923年底,其四任校长中:第一任校长周镛(石生)为原陕西高等学堂监督;第三任校长郗朝俊为原西北大学创设会委员、农科学长,原高等学堂留日法学学士,1946年8月起复任西北大学法律系教授,主讲宪法;第四任校长蔡江澄(屏藩)于1923年长校不久,即被任命为国立西北大学重建筹备主任、交际主任兼法科专门部(后改法学系)主任、教授评议会成员等。
1949—至今: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西北大学随即于1945年8月开始筹备迁回西安。9月20日,教育部明令,将东北大学西安校址(早期西北大学农科原址),准拨西北大学使用。1946年夏,西北大学全部迁回西安。1946年5月,教育部令将原国立西北医学院汉中部分,自1946年度起并入西北大学,改称西北大学医学院。
2020年5月,西北大学与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联合成立陕西高校“长安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