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海阳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2010年山东省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010年山东省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010年山东省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学位。解说员、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3、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往届毕业生限山东省生源或户口。其中报考路桥、城市规划岗位的毕业生、由烟台市选派的“三支一扶”等毕业生和研究生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违纪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6月10日-12日)。

  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应届毕业生需出具身份证、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出具学历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已就业或已签就业协议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招聘工作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交一寸照片三张,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其中:报考电视播音员和解说员岗位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于6月13日上午7:30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参加岗位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改报其他岗位。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并将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部分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2、笔试(6月19日)。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科。6月18日,在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由烟台市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任职及“三支一扶”就业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按高加分计,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审核认定,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考务费。

  3、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当场公布,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高者优先。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海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4、政审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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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海阳人事人才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并按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0535-3222019

  报名现场电话:0535-3222751

  附:2010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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