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试点职教分段培养,中高职可直升本科
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确定从今年起在潍坊、青岛、德州三市部分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4”分段培养,以及在我省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其中,“3+2”的招生计划人数是1200人,“3+4”的招生计划人数为440人。
“3+4”模式:
“3+4”部分(中专+本科)为:引导和选拔部分初中学习优良的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本科学校统筹建立文化基础、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实操技能优秀、专业理论扎实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经研究确定2013年先在潍坊、青岛、德州三市8所中职学校10个专业点进行试点,对应我省4所本科高校。试点中职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共440名。
报名录取条件,以试点市为主制定。基本要求:1、学籍注册地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达到B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3、非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4、参加高中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中职阶段录取工作以试点中职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负责,并在本市普通高中录取前或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本科段的选拔考试及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3+2”模式:
3年高职学生中择优选拔入本科学习2年
“3+2”部分(专科+本科)为: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以专科生身份进入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前3年在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第3年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部分学生进入衔接本科高校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和衔接本科高校联合制定“3+2”分段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教学方案、主干课程标准及课程体系,致力于培养本科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13年试点高职院校11所,共计12个专业,衔接本科高校10所。每个试点专业安排招生计划100名,共计招生1200名。
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且总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下50分,按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本科阶段的选拔内容及方式另行规定。
省教育厅总督学徐曙光表示,今年是分段培养式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的第一年,如果成效显著,将会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人才的模式,“通俗地说,就是使每一个人根据它自身的特长,在动脑和动手中都能找到成长的路径。”这次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目的就是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利用考试招生这个手段,使广大学生不论接受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都有机会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