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日政办函〔2010〕34号)
(二)招生区域划分
根据省的规定及有关区县意见,全市高中招生区域划分为:日照一中在市区(含东港区、岚山区、市直、日照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招生,东港区高中学校在东港区、市直、日照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岚山区、莒县、五莲县高中学校分别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招生。
(三)招生计划安排
2010年,全市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19所,招生计划为14590人。其中市直1840人,东港区3550人,岚山区1700人,莒县4300人,五莲县3200人。按照省的有关规定,201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招计划占70%,择校计划占30%,分配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占招生计划的42%,统招生占28%(指标生和统招生统称为统招计划)。指标生面向招生范围内的所有初中学校,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数和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统招生在招生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
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招收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统招和择校计划,分别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
具体招生计划及指标生分配情况见附表(略)。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4月26-29日;考试时间为6月11-13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3日上午10:30-11:00(即英语考试结束后半小时);阅卷时间于6月25日前完成,6月25日公布考生成绩和等级。考生可根据准考通知单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使用身份证号验证后查询考生成绩,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7月1日前提出查卷申请,任课教师、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由区县汇总于7月2日报市教育局。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市教育局对各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新生的低分数线进行公布。
报到结束后,各高中学校根据报到情况,将学校报到数据库和缺额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7月26日,市教育局将组织补录。补录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
考试时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星期五)
语 文 (8:30-10:30)
物 理 (14:30-16:00)
政 治 (16:30-17:30)
6月12日
(星期六)
数 学 (8:30-10:30)
化 学 (14:30-16:00)
历 史 (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日)
英 语 (8:30-10:30)
填写志愿(10:30-11:00)
2008级初中学生考试
生 物 (14:30-15:30)
地 理 (16:00-17:00)
(五)关于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
1、考生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不得跨区县报考。日照经济开发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学校到东港区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凭户籍证明等到原毕业学校调取学籍信息、在外地就读的日照籍初中学生凭户籍和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及县级以上学籍管理章,并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业考试成绩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由区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加盖公章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批后将原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录入报名库。
2、填报志愿,贯彻考生自愿原则,共设置三个批次6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分别为指标生一个志愿、统招生三个志愿、择校生二个志愿。考生不得跨区域选择志愿学校,否则志愿无效。不填报志愿不予录取。所有批次一旦按志愿录取,均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
3、以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划定录取工作线。分三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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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指标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指标生录取工作线上,按分配数和考生志愿,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不满的降低40分录取,仍录不满的,其差额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第二批:统招生录取。①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县教育局批准的具有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各学校按艺体特长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统招和择校专业合格考生名单,5月25日前由各区县报市教育局。录取时,各高中学校依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统招艺体特长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人员范围,在该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为止。艺体特长择校生在择校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100分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②文化课统招生录取。在统招工作线上,各高中学校按招生区域、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统招录取工作线上生源不足的,适当降分录取。
第三批:择校生录取。文化课择校生在择校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各高中学校按招生区域、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同一批次,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同一批次,已被录取考生,其他志愿不再录取。
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职业学校的录取,也可参加高中和普通中专的补录。
归国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及后一学年度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关于收费
1.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经费。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较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日政办发〔2009〕13号)精神,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不向学生收取。
2.高中学杂费。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规范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日政办发[2000]52号文件)规定,省级规范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3.高中择校生收费。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日价费发[2004]52号)文件规定,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为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年30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年260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年1600元。各学校可一次性收取或按学年收取。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不再缴纳高中学杂费。
市区高中学校高收费标准明细表
学校
类别
日照一中
(含东校)
实验高中
岚山一中
日照二中
统招生
800/生/学期
800/生/学期
800/生/学期
500/生/学期
择校生
1500/生/学期
1500/生/学期
1500/生/学期
800/生/学期
学校
类别
日照三中
日照四中
日照五中
日照六中
统招生
500/生/学期
800/生/学期
800/生/学期
500/生/学期
择校生
800/生/学期
1500/生/学期
1500/生/学期
1300/生/学期
二、今年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
今年以初中学业考试代替往年的中考,结合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录取新生。与09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指标生分配有变化。根据省的要求,今年指标生分配比例为优质高中统招生计划的60%。同时增加了3%的艺体择校生计划。
(二)招生区域有变化,除日照一中继续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外,东港区所属学校不再到岚山区招生,岚山区所属学校只在岚山范围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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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把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纳入高中录取,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达到B级以上的才能报考指标生,达到C级以上的才能报考普通高中。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省级规范化高中。考查科目两科以上不合格的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四)今年考试科目总成绩有变化,体育由30分变为60分,信息技术由20分变为30分,政治、历史、地理折合后分别按60分、50分、40分记入总分。总分由去年的680分变为750分。
(五)录取办法有变化。
艺体特长生录取在文化课成绩入围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艺体特长择校生录取工作线为择校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100分。
涂卡说明与填写志愿指导
1.涂卡说明:在各个志愿下面的空栏处填写选报高中学校名称,再在下面的方格中填写选报高中学校对应的三位数代码,并把相应数字用2B铅笔这样涂写:▄ 。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禁止折叠,切勿弄破弄脏。
2.志愿卡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设置第一批(指标生录取批)、第二批(统招生录取批)和第三批(择校生录取批),共三个批次6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另外附设一个是否同意参加普通中专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补录的志愿。请同学们仔细阅读说明后,再认真填涂。
第一批为指标生录取批,设一个志愿,考生可填报在原初中毕业学校有指标生分配计划的任一所高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见背面表格)
第二批为统招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第三共三个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填报所在区域内招生的任意一所高中学校。
第三批为择校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两个择校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填报所在区域内招生的任意一所高中学校。
3.考生不得跨区域选择志愿学校,否则志愿无效。不填报志愿不予录取。
4.招生高中学校名称、代码、计划及指标生分配情况见下表。
5.志愿填报将直接决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按照录取结果当场进行学籍注册。凡录取后,考生不得另择他校就读,否则取消其所注册学籍;凡录取注册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安排入校就读。
6.凡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不颁发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