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工作。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就法律服务人员的拥有量而言,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法律服务人员的数量仅为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多家,仅有4万余家聘请了法律服务人员。种种信息表明,中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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