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 拿到日本校方的通知后,学校会作为代理人向日本入管局提交相关材料。
2. 入管局审核后,会为申请人下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3. 学校收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会马上邮寄给申请人。
4. 申请人拿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才可以拿着其他签证申请材料一起去办理签证。
5. 签证一般是去户口所在地所属的日本驻华大使馆办理,如果申请人在外地工作或上学的话,也可以在所在省份对应的日本驻华大使馆进行办理。
**管辖区域**:
1. 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天津、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
2.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安徽、浙江、江苏、江西
3.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除大连市)、吉林、黑龙江
4.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海南、福建、广西
5.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6. 日本常驻大连办事处:大连市
7. 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山东
8. 日本驻中国香港总领事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
2.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护照原件
4. 大专以上学历(2001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5. 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件
6. 4.5 * 4.5照片两张(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
7. 留学调查表
8. 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9. 最终学历毕业证明书或复印件
所有材料都准备齐全后,就可以递交材料了。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驻华使馆、办事处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需要找代办处来帮忙递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