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1年6月开始,赴日本留学的学子及访问学者们,通常需向日本法务省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除了少数享受日本国费资助的留学生以及仅进行短期学术访问、研修、交流的人员外,大部分均需办理此项手续。
与欧美等国家不同,日本的签证政策采用的是“反签”制度。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先从日本方面获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通常简称为“在留资格”),然后才能进一步申请赴日签证。想要获得日本的签证,必须持有这份“在留资格”。
在申请“在留资格”时,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委托代理申请的方式。这通常涉及在日本境内的代理人协助联系并申请学校,以及处理相关的“在留资格”申请事宜。当学校同意接收申请人并发放“入学许可证”后,日本的代理人会向该校所在地的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以获取“在留资格认定证书”。
“在留资格”的时长通常为一年。但对于计划进入日语学校学习的留学生,会给予“就学”的“在留资格”,其期限通常为半年。当学生在完成学业并成功被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后,“在留资格”可以由“就学”改为“留学”。
关于“在留资格”的申请地点,必须在日本国内进行申请。通常情况下,教育机构或雇主会代理申请。如果个人在日本国内,也可以自行申请。
关于“在留资格”的内容,它是一张32开大小的卡片。卡片上会印有申请人的照片、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赴日后的就读学校名称、有效日期、签证类型以及发放此“在留资格”的入国管理局等信息。
关于“在留资格”的有效期,其审理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有效期为三个月。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在“在留资格”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入境签证,否则,“在留资格”将失效。只有拥有了“在留资格”,申请人才能进一步申请赴日签证。
了解并正确处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流程和细节,对于计划赴日留学的人来说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签证的申请,也关系到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