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4月以后,随着在籍学生纪录的更新,日本方面对于留学生、就学生的入国居留审查政策进行了必要的调整。针对来自那些在过去一年中频繁出现非法居留者的国家、地区的申请者,其经历、日语能力和经费承担能力都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核。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申请者或其代理人需先在国内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及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随后携带此证明书前往大使馆申请签证。在这一过程中,申请者需提交一系列详细的材料。
需要提供包括学历、职业等内容的户籍复印件、详细履历书以及最终。为了证明日语能力,申请者需提交“日本语能力试验”或“新东方试验”的成绩证明书。其中,“日本语能力试验”的成绩要求根据申请者的学习目的和所申请的学校类型而有所不同。
一、对于大学(不包括日语别科生)而言,如果学校需要使用日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或者进行研究指导,那么申请者的日语能力需要达到“日本语能力试验2级”以上,或者“新东方试验”中日语读解、听解及听读解总分达到200分以上,且学习时间不少于600小时。
二、对于日语别科及日语教育机关的申请者,其日语能力需相当于“日本语能力试验”4级以上,即学习时间不少于150小时。
三、专修学校生(纯用日语教育的除外)在申请时,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持有“日本语能力试验”2级以上的证书或“新东方试验”中日语读解、听解及听读解总分达到200分以上;或在日本法务大臣公告所指定的日语教育机关接受过6个月以上的日语教育;又或者在学校教育法第一条所规定的学校(除幼稚园外)接受过一年以上的教育。
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特别是能够证明申请人具备足够日语能力和经费承担能力的材料,是成功获得留学签证的关键。希望这份解析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准备日本留学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