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引领激励广大女教职工践行“改革创新、转型提质、国学引领、智慧求实”十六字方针,立足本职岗位,为全面建设美丽求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学院将在全院评选“三八”红旗手标兵5名、“三八”红旗手10名、“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2个,并进行表彰。
参评“三八”红旗手标兵需达到以下条件:一、曾荣获“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二、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在工作中无私奉献、业绩卓著,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女教职工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一、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美丽求实作出突出贡献。“三八”红旗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除集体中个人需具备先进素质外,特别要求单位要以女性为主体,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
本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进行推荐或自荐。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填报相关表格,交至工会,工会委员会将统一组织评选。评选结束后,学院将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学院报也将陆续报道先进单位及个人的优秀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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