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录**
泸州市的民办服装设计学校包括:
1. 泸州树风职业高级中学 - 位于泸州市,一所具有民办性质的学校。
2. 泸州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同样位于泸州市,为民办教育机构。
3. 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 该校亦坐落于泸州市,是一所民办性质的学校,专注于服装设计及相关专业教育。
4. 古蔺县大村职业中学 - 位于古蔺县的这所学校也是民办性质的,专为培养服装设计人才而设。
5. 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 - 同样在古蔺县,这所学校也是民办院校,致力于服装设计领域的教育。
**二、学校详细介绍**
1. **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
这所学校占地广阔,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该校不仅注重理论教学,还注重实践操作,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机会。与多家企业合作,为学生就业提供保障。
2. **古蔺县大村职业中学**
大村职业中学位于古蔺县东部,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该校以培养服装设计人才为己任,拥有专业的师资团队和完善的实训设施。学校还与多家企业合作,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稳定的就业保障。
两所学校都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增强实践能力。两校都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不断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三、特色与亮点**
各校均设有专门的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拥有专业的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各校还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稳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各校都坚持以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从业能力。各校的办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高、就业前景好,是广大考生和家长选择的理想学校。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初中、职高均衡发展,至2020年,我校初中部将建设成为拥有三幢教学楼、一幢综合办公楼、两幢学生宿舍、一个综合运动场,初中在校生规模达1800名左右,能容纳600名住校生,教学、实验设施齐备的现代化教学园区。职高部将建设成为拥有两幢教学楼、两幢专业教学楼,一幢综合办公楼、两幢学生宿舍,一个综合运动场,环境优美、专业实习实训设备齐全,职高在校生规模达1500人左右,能容纳800名住校生的现代化教学园区。园区内将引进专业对口企业,共建二至三个生产实习车间。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位于西部化工城——纳溪区西林路53号,是纳溪区唯一的一所省级重点职业中学校。学校占地82.13亩,现有教职工130人,其中在编教职工100人,外聘教职工30人; 在编教职工中有专任教师94人,其中高级教师23人,中级教师27人;大学本科78人,双师型教师27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现有学生3000 多人,其中藏区“9+3”学生74名,每年向社会输送各类人才1000多名。
学校开办有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食品生物工艺(酿酒方向)、化学工艺八个专业,其中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为市级重点专业。
近年来,学校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新建了实训楼、建成了校园网络,装备了智能化的广播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配备了多间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投影教室、电子备课室、电子阅览室以及高标准的各专业实作室实验室、配备了演出音响和视频采编设备等。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的职教方针,坚持 “让无业者有业、让有业者乐业”的办学思想,确立“为学生成才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为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培训服务”的办学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和衷共济、居安思危、自强不息、争创一流”的校园精神、“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毅笃学、勤奋精技”的学风,“博学弘道、敬业爱生”的教风,“质朴严谨、明德正行、乐学善教、爱国荣校”的校风,办学成效显。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是:每年1500元,两年共计3000元。
免学费政策: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实行三年全免费;学校一、二年级六类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库区移民家庭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实行免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一、高二学生免费比例(含六类)按在校生的22.5%确定。一、二、三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费比例为城市学生人数的15%确定。免学费对象在每学期确定一次。三年级非涉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控制综合比例为三年级学生人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