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学成果得到全国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2007年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认定为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8年成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2010年成为国家电网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业技能实训基地,2013年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授予电力行业仿真培训基地,先后荣获2010年度和2020年度“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2020年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电网陕西培训中心、国网技术学院西安分院、国家电网公司党校西安分校等机构纷纷落户于此,高考录取分数线连年位居陕西省高职高专第一位,毕业生就业率亦名列前茅。
六十余年的风雨,六十余年的磨砺,六十余年的辉煌,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正满怀信心迈向美好未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4.截止高职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止高职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职单招,参照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307号)文件执行。
2.截至高职单招当年8月31日,完成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制但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