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历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2015—2020学年度校历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历
(一)2015—2020学年度上学期统一规定为:8月28日教师返校,8月29日学生报到注册,8月31日正式行课,到1月22日结束,共计二十一周,其中期末复习及考试一周半,实际上课十九周半。寒假从1月23日开始到2月18日结束。
(二)2015—2020学年度下学期统一规定为:2月19日教师返校,2月20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2日正式行课,到7月8日结束,共计二十周,其中期末复习及考试一周半,实际上课十八周半。暑假从7月9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维护校历的严肃性。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相关要求,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非节假日活动安排停课半天及以上,必须提前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