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学校招生条件:
1、年龄15~20周岁之间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肤色好,面部手臂等无明显的疤痕。
5、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无O型X型腿。
6、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等。
7、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对学生奖、助情况:
1、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2、烈士子女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
3、单亲、孤残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突发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县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毕业文凭:专科毕业颁发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
4、收费标准:按相关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5、五年制专科学费前三年按政策执行(免除),后两年按当年专科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