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证书包含6项,美容、化妆、纹绣、保健按摩、美甲和健康管理,6证合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美容师证书分为5个级别,一级为高级技师,二级为技师,三级为高级技能,四级为中级技能,五级为初级技能。
美容师证书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 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
(4) 取得经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