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陕西公务员特警考试政审的一些知识点,和陕西公务员政审严格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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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警察公务员政审
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录用人民警察的考察和政审工作,招录公安机关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录机关组织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考察前,招录机关应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向考察和政审对象所在党组织、工作单位(学校)人事保卫等部门以及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社区(村)了解情况,并要求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向考察和政审对象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所在党组织、工作单位(学校)人事保卫部门以及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社区(村)了解情况,并要求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同考察和政审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个别面谈;
查阅考察和政审对象档案及有关资料。
陕西公务员政审严格吗
法律分析:公务员考试政审是比较严格的,在发现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等情况的会被刷下去。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12年陕西司法系统公务员开始政审了吗
体检一周多了没通知复检,就说明应该是体检通过了,就不会再复检了。
政审都是单位人事部门之间的事情,你不用管的,也管不着。照理说你的单位(包括招录单位和原单位)没必要也不应该甚至说不能告诉你政审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这些细节的东西,反正面试体检结束后就可以开始政审了。政审和考察有些事情当事人是需要回避的,这是在查你老底呀!通知你干嘛!
有的时候政审会在查阅档案什么的完了之后视情况需要约谈一下本人,,也没什么的,随便聊聊,能得到约谈其实就是基本上政审已经通过了。
政审就是看你和你的的直系近亲属(父母、儿女、亲兄弟这些最亲的人)作风是否正派,有无反党反国的言论和行动,有无被判刑的之类的!如果是保密局公检法之类的系统招人这方面就查得比较严,一般的单位主要查大的原则,小的问题忽略不计!一般人都能通过滴!
一般来说这是好事,你的原单位不会反对你去好的单位的,会尽量为你铺平道路!
政审和考察工作规定的完成时限一般长达1-2个月,有些单位人事部门就那么几条人,事情多,复印这复印那再报批什么的好歹也得花点时间才做得完!政审对你来说很重要,但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一项工作,一个程序而已!
一般都是1:1进入面试,在这个环节出问题的几率很小,提前恭喜你了。
2014年陕西省公安特警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特(巡)警队伍建设,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将组织实施从退役士兵和警官院校毕业生中为全省各市公安特(巡)警机构考试录用公安特(巡)警(以下简称“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与招考范围
(一)录用计划
录用特警计划共计220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士官(以下简称“士兵”)录用计划105名,面向警官院校警察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录用计划115名(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
1.退役士兵
陕西籍兵源或户口在陕西(截至2014年9月28日已办结落户手续,下同)的退役士兵。
2.陕西生源或户口在陕西的警官院校警察类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0月9日至1996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身体条件达到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以及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1.面向退役士兵招考特警职位的学历条件为高中(含中专,下同)及以上学历。其中,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招考特警,报考对象应是从解放军大军区或集团军直属特种作战旅(团、大队),省军区或集团军直属侦察分队,空军部队特勤岗位、海军陆战队特战(侦察)分队、二炮部队特勤岗位,以及武警部队(含公安现役部队;以下简称“解放军特种部队和武警部队”)退役的人员,须有5年(含)以上军龄(军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下同)。大专学历(包括入伍前、服役期间、退役后取得的学历)的退役士兵不限服役部队、服役岗位,以及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对应的专业;须有2年(含)以上军龄。
2.警官院校毕业报考人员的学历条件为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为警察类相关专业(详见附件)。对附表中未列入的专业,请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或自2010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考试录用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退役士兵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得报考面向高中学历招考的职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6.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以及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0时至2014年10月12日24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录办将于10月11日下午16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
各市区公务员局负责其所属职位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8:00至2014年10月13日18:00。
10月10日0:00至10月12日24: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10月12日24:00至10月1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标准缴费。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时间截止10月13日 24:00时。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10月13日18: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开考比例
本次专项招考特警,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警官院校毕业人员和退役士兵,应在10月22日至10月25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安排为2014年10月26日
(1)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考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50分。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
申论下午14:00—16:30
(2)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招考的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行政能力测验》一科,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50分。测验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判断、阅读理解、数学运算和资料分析等(不再发布考试大纲)。
具体考试时间:
综合行政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2.笔试考务
本次考试笔试统一在西安设置考点。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
3.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将于2014年11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考录办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零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省考录办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省考录办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录用计划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由省考录办统一安排,各市区公务员局负责,与各市区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警官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已退役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入伍登记表、退伍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存)。未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能测评组织单位须做好医疗卫生相关应急准备,并组织考生签订体能测评相关责任书。
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
在规定时限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人员分组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三)面试
本次招考面试工作由省考录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安排在同一场次、同一考场。对于因录用计划数较多,无法在同一考场完成面试的职位,采用加权计算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再进行排序。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对各考官面试评分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位)=(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职位)=(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次日,由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发布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省考录办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下列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向警官院校毕业生特警职位,按烈士子女、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警体测验(加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向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特警职位,按烈士子女、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服役期间立功获奖情况(包括立功获奖级别等次,获奖时间先后)、兵龄、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警体测验(加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特警职位,按烈士子女、笔试总成绩、服役期间立功获奖情况(包括立功获奖级别等次,获奖时间先后)、兵龄、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警体测验(加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各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人民警察职位特殊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体检结论由体检组织单位及时告知体检考生。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不超过两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公务员局负责,各市公安局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对不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作考察合格的结论。
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1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考察环节其他情形形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对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在30日内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终止录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局上报,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形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录用与试用期管理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省公务员局制发录用文件,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应在特警机构服务不少于5年后方可流动。
八、有关说明和纪律要求
为全省公安机关录用特警工作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全省社会安全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按标准和时限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新增警力及时补充到位。
各有关部门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对于报考人员中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以及在其他考试录用环节中和试用期内,弄虚作假、骗取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作出终止相关资格、取消录用,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
本次招考不受理有关人员延期体能测评、暂缓体检或报到的申请。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有关部门和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陕西省2014年公安系统特警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2.《面向警官院校毕业生招考特警职位专业条件表》
3.《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政策咨询电话:029-87291015
职位咨询电话:029-86165035
报名技术咨询:029-87457489029-87441673
2015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行政系统职位政审的材料证件
你好!
政审考察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政审函到本人毕业院校(学院、系)出具本人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的证明材料(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学习)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加盖印章,并由学校公安处或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加盖印章。
2、往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持政审函到本人所在乡镇(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学习)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加盖印章,并由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加盖印章。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持政审函到本人所在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学习)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加盖印章,并由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加盖印章。
4、报考省考职位参加政审考察人员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再次核审,同时提交本人工作(学籍)档案;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考生,提交政审考察证明材料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所有参加政审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7月14日18时前将鉴定完的政审函等材料送交咸阳市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科(市政府东配楼302室)进行查审,逾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按本人自动放弃对待,责任自负,并函告上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部门。
关于陕西公务员特警考试政审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