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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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

本文目录

陇南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

  1. 甘肃省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 2013年甘肃省陇南市公务员检察院笔试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3. 甘南公务员
  4. 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
  5. 陇南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什么时候公布

甘肃省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切实加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缓解我市大学生就业压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 14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12号)精神,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我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陇南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

一、公开招聘原则

本次选拔招聘坚持适应乡镇机构改革、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公开公平、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设置

1、本次招聘总指标为1000名。

2、本次招聘岗位共设置8类:(1)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招聘450名;(2)基层旅游单位岗位招聘30名;(3)乡镇卫生院岗位招聘100名;(4)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招聘40名;(5)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6)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7)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8)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招聘8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指标与全省岗位对应表》。

3、各县(区)招聘岗位的具体指标,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县(区)报名人数和编制情况在笔试一周前分解下达,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市上将按照报名人数统一调剂确定。

三、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全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项目和2012年民生实事就业工程考试的我市生源考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放宽至外市生源。

四、报名办法

报考全省“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和民生实事项目的考生,于5月26日-5月31日在各县区人社局同时报考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岗位。

1、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考基层旅游单位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旅游单位岗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报考乡镇文化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报考基层社保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

2、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须到我市所选择的县(区)现场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必须按我市自主招聘岗位与省上报考岗位相对应进行报名,不得交叉重复和跨对应岗位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聘用。

4、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准备近期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五、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我市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将依据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考试成绩,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选拔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我市设置岗位和选拔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含末尾成绩并列人员)。

(1)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还需进行面试。由县(区)人社局按岗位下达指标的 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2)基层旅游单位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岗位不组织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3)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的基础上,由县(区)人社局负责,与报考该县(区)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成绩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4)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的基础上,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对两个项目考生的考试成绩合并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5)凡考试成绩已进入省上选拔岗位分数线的人员,如本人主动申请放弃录取,视为一并放弃我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对应岗位的选拔,均不予聘用。

2、公示、体检。

由各县(区)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县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区)分别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公示、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与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人社局审批。代课人员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公示、体检,填写聘用审批表,县(区)人社局复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审查。各县(区)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文件,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落实具体工作岗位。

七、聘用管理

1、所有拟招聘人员按所报考岗位进行安置。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纳入全额事业人员管理,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聘用后,按其招聘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市监察局 0939—8232144

市人社局 0939—8212799

业务咨询 0939—8219651

附: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指标与全省岗位对应表(点击下载)

2013年甘肃省陇南市公务员检察院笔试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1、分数段成绩分布

150分以上全省十人左右,目前已知最高分156分(报考省直地税系统);140—150分之间考生占1000人左右;130—140分之间考生占5000人左右; 120--130分之间考生占1万多人;110—120分之间考生2万人左右;100—110分之间考生占3万人左右;110分以下考生占1万人左右(本次省考报名人数10万人,实际参考人数7.8万)

2、省直系统面试分数线

目前为止,省直地税系统分数已统计完毕(非官方统计,但可信度高)。因为省直地税各单位大多数招录一人,且报考人数超多,所以其面试分数线也远远高于其他单位。下面将各单位面试分数线按地区公布(具体成绩请关注官方公布):兰州新区143分;兰州市(红古区139.5分、皋兰县139分、榆中县132分、永登县135分);白银市(平川区140.5分、靖远县138分、景泰县138.5分、会宁县124.5分);天水市(秦安县139.5分、甘谷县137.5分、武山县140.5分、清水县134.5分);酒泉市(玉门市135、敦煌市135、金塔县132、瓜州县136.5、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28.5、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126.5);张掖市(山丹县139.5、民乐县129、临泽县133、高台县130.5、肃南裕固族自治县130.5);武威市(古浪县137、民勤县138.5、天祝藏族自治县139.5);平凉市(泾川县132.5、灵台县131、崇信县132.5、华亭县134、庄浪县137、静宁县137.5);金昌市(金昌县138);嘉峪关市134.5分;庆阳市(正宁县138、华池县140.5、合水县141、宁县138、庆城县137、镇原县140、环县134.5);定西市(通渭县135、陇西县141.5、漳县127、岷县135、临洮县133);陇南市(成县138.5、两当县134.5、徽县133.5、西和县135.5、礼县140、康县136、文县133.5、宕昌县134)、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130.5、康乐县120、广河县134、永靖县131、和政县130.5、东乡族自治县132.5、积石山124、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132.5)、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137、临潭县130、迭部县133.5、夏河县123.5、碌曲县124.5、玛曲县126.5)。

3、乡镇公务员面试分数线

兰州白银125左右,定西临夏在115左右,天水120左右

4、法检系统130左右,公安系统120左右,监狱系统115左右。

5、据小道消息称,省直系统某一职务最低面试线为98分。

甘南公务员

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工作公告

经省人事厅批准,根据《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共359名。其中:乡镇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300名;乡镇司法所招录司法助理员59名,具体招录单位和计划指标见《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

根据不同招考职位的需要,本次招录面向全省、甘南州内和陇南7个地震重灾区县,招录对象分别为:甘肃省户籍或甘肃生源,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甘南州户籍或甘南州生源,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陇南7个重灾区县, 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为18周岁(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和2003年以来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报考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的,另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3日共5天,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法医、外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含陇南市考生)和夏河县、合作市、碌曲县、玛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的考生在甘南州委党校报名。

2、舟曲县、迭部县的考生在原舟曲县林业局报名。

3、陇南市七个重灾区县的考生在陇南市人事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不得委托报名,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负责当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藏语面试职位的考生要在报名时进行藏语会话能力测试。报名时对弄虚作假、违规报名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报考者已就业的,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未就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和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4、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5、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下列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免缴考试报名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其他情况档案卡;

(3)5•12地震受灾严重的舟曲、迭部、临潭、卓尼县考生和陇南市七个重灾区县的考生持户口薄。

上述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司法助理员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2日

2008年11月1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2∶30——5:00《申论》

2008年11月2日

上午:9:00——11∶00《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合作一中和合作藏小,舟曲县一中、陇南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

3、领取准考证

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分别到报名地甘南州人事局、舟曲县人事局、陇南市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4、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不能累计加分:

(1)报考各职位的藏族考生;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2007年8月30日前,选拔到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3)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2007年8月30日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5、公布笔试成绩

11月12日在省人事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和甘南州政府网站(www.gn.gansu.gov.cn)、甘南州人事局、甘南、陇南各县(市)人事局(www.longnan.gov.cn或www.rst.gansu.gov.cn/ln)公布笔试成绩。再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违规报名、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于11月22日在甘肃省人事厅网站和甘南州政府网站、甘南州人事局、甘南、陇南各县(市)人事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甘南州政府政务大厅和陇南市人事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由甘南州招录办征求本人意见后,从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进行调剂,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于11月29日分别在甘南州委党校和陇南市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机关统一命制。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对部分职位的考生进行藏语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负责计算出各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具体计分办法为: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即: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70%+面试成绩×30%。

七、体能测评

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后,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不含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

体能测评采用记分办法。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每项2.5分,共10分。四项体能测评成绩合计不到7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组织。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报考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甘人发〔2005〕7号和甘人发[2007]19号)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录用

甘南州招录办依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报考职位、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加分情况、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甘南州招录办负责核实。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取消录用资格的,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按有关规定,须接受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须与甘南州、县(市)人事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十一、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州纪委(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对考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监督电话:

甘南州人事局:(0941)8213886

甘南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41)8212973

咨询电话: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事局(0941)8213226

陇南市人事局(0939)8213133

舟曲县人事局(0941)5122719

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

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网页链接

2023甘肃公务员考试成绩已于3月22日在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而陇南公务员面试名单将于陇南党建网(http://www.gslndj.gov.cn/)发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

省、市州考录办分别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须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各面试人员按期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陇南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什么时候公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将2015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陇南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地点

陇南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陇南市武都区旧城山政府大院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8月10日——8月13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排名详见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关于陇南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和甘肃省陇南市省考面试名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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