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金坛公务员考试成绩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金坛区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学历要求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金坛公务员考试成绩和金坛区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学历要求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刘吟菊、陈欢欢、何会娟、刘杰、葛盼柱、马欣欣、邓勇、范从林周海峰、刘杰、刘逸民、王语晨、景莲、曹丽媛、李进儒、吴越等。
1、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全市资格复审工作分为市级机关(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相关职位)、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八个点分散进行。
市级机关相关职位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2月12日9︰00至12︰00,地点:南通人力资源大厦(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150号)一楼南区。报考县(市、区)相关职位考生根据相应时间、地点(附件1)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按报考职位分组进行,市级机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相关职位分为4组。
3、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如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职位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足1:3面试比例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5、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14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2014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2014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至199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3日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
中国金坛-金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注: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抽样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市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所有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报的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发布简章的网站上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网上确认
1、考生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3、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24日17:00之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现场缴费(地点: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截止现场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4日17:00前)。
5、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的岗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由市人社局于10月28日电话通知,本人需确保能够正常接通电话,如关机、长时间打不进电话、呼叫不存在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9:00—11:00。在改报时段改报有困难的考生,请及时与金坛市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取得联系。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及时改报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可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登陆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事业人员管理科打印。
四、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4、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坛市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金胜东路99号)。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②所有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 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审批完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2014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2014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至199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3日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
中国金坛-金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注: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抽样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市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所有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报的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发布简章的网站上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网上确认
1、考生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3、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24日17:00之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现场缴费(地点: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截止现场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4日17:00前)。联系电话:(0519)82823922。
5、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的岗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由市人社局于10月28日电话通知,本人需确保能够正常接通电话,如关机、长时间打不进电话、呼叫不存在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9:00—11:00。在改报时段改报有困难的考生,请及时与金坛市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取得联系(0519)82823922;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及时改报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可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登陆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事业人员管理科打印。
四、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4、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坛市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金胜东路99号)。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②所有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 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审批完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900792,68900789
考务咨询电话:(0519)8282392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2074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金坛区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学历要求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2015年常州市金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区(不含溧阳)户籍(户籍取得时间2015年9月25日前);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2)报考《岗位简介表》中特别注明“户籍不限”的人员;
(3)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
3、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我区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区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现仍在我区任职的,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1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的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25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