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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贵阳市公务员考试简章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录430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36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51名;乡(镇)机关计划招录43名。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乡镇机构(乡镇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外省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的2014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定向地(单位)的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项目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招录对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3月4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4年3月4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止2014年3月4日期满一届的人员。
(3)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14年3月4日户口登记仍在贵州省。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2、截止2014年3月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以缴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 2014年3月下旬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3月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各招录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4年3月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0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4年3月11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014届特困毕业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3月11日、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具有条形码标识)。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和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8号)。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5月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人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录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4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隐瞒事实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录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检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不再受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进行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经招录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及《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851-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129018(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五)在招录过程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体检公告等信息)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3、《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
贵阳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排名榜
公务员培训机构前十排名:优路教育、华图教育、中公教育、笔航公考、粉笔教育、步知公考、光华教育、知满天教育、华政教育、京佳教育。
1、优路教育: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教资招教、医药卫生、财税金融、经济管理、康养技能、法律考试、公务员考试、四六级考研等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服务。
2、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隶属于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职业教育为核心,主营业务涵盖了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金融、医疗、部队转业干部、军队文职等各类人才招录考试培训业务。
3、中公教育:
中公教育是由一家北大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服务机构,发展为教育服务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成为集合面授教学培训、网校远程教育、图书教材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产业实体。
4、笔航公考:
合肥笔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27日成立。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培训的教育科技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软件、教学设备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心理咨询等。
5、粉笔教育:
粉笔教育是北京粉笔蓝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教育品牌,主打职业教育考试服务,主营业务为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以及教师招聘考试、考研、财会、法考、建造、公开课、四六级等多款在线教育产品。
6、步知公考:
步知公考是专为线上公务员备考人群提供学习、训练、交流的在线备考智能教育平台。立足于考情,追求备考效率及考试应变性,通过对线上学习场景的深入研究,提出更符合线上备考的学习、训练方式。
7、光华教育:
光华教育集团是一个教育服务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是一个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等各类公职人员录用考试教育教学研究、考前培训,公职类考试辅导图书、音像、网络、教材等产品编辑、出版、发行于一体的知识产业实体。
8、华政教育:
华政教育集团成立于2002年3月,是一家集公务员培训、教育研发、图书出版发行、在线教育等于一体的全国大型综合性教育集团,为考生提供公务员考试信息、模拟考场和远程教育等服务,使广大考生通过网络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高品质的在线教育。
9、知满天教育:
知满天教育(原大公教育)是一家集教材出版、发行和专业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产业集团,集团自成立以来先后成立了知满天教育孙景民团队公务员申论研究院、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研究院、面试研究院、企业管理咨询以及政府形象咨询等策划事业部。
10、京佳教育:
京佳教育于2001年成立,专注于就业与职业能力的培训与提升,目前拥有公职考试培训、人才服务、职业教育、党政干部培训、艺术高考五大业务集群。
2023贵州贵阳公务员笔试成绩在哪里查看
2023贵州贵阳省考笔试成绩将在3月下旬发布,成绩查询入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rsks.oumakspt.com:62/tyzpwb/),之后会有两天时间进行笔试成绩复查,如果考生对自己考试成绩有所疑问,可在这期间进行复查。
成绩查询时间:3月下旬
贵州省考笔试之后的流程:成绩查询成绩复查资格复审名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名单面试体能测评面试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
笔试环节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专业科目成绩30%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或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贵州省2010年招考公务员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市(州、地)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1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全省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3日24: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3日24: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4日24: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报考省直单位的特困生,于2010年5月14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3楼1303房)办理相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各市(州、地)及县级单位的特困生,于5月14日17:00前到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相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4日8:00至6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②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党政和政法机关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③由省级机关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至2010年5月5日在贵州服务期满、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④“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至2010年5月5日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人员每增加一年乡镇、村(社区)服务期再在笔试总成绩中累加1分,但加分不得超过8分;
⑤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10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相关通知。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②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③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④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
《加分申请表》经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予以加分确认。
2021年贵州贵阳市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1年贵州贵阳市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5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会议中心401会议室(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8号,金阳大酒店旁,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对象
(一)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公务员职位(A卷、B卷)、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最低合格分数线:44分。
(二)选调生职位
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3:1以内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附件的顺序和内容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一)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以下统称《报名信息表》)2份。第1份报名信息表上应在栏签字,在线打印的信息表具有条形码标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外省户籍考生户口簿中如未显示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公务员职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不用提供户口簿,选调生职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双一流”建设学校毕业生、贵州省内高校毕业、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不用提供户口簿。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2021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该考生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同时,考生须书面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书示例见附件)。
5.须持与笔试报名时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第一张《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
6.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就职的公职人员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工作在区市、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表见附件>,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表,同意报考意见表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7.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公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9.报考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由选派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户籍或生源为贵州的证明材料。
11.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证明示例见附件)。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进行计算(指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累积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12.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书面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供审核(书示例见附件)。
13.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14.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021届高校毕业生书和诚信书参加资格复审。
15.在资格复审中,需由考生提供以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的其他材料。
(二)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考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2.非中共党员考生,须提供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类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的,须提供其中一项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内考核情况和《招录简章》选调条件第8条中所规定的内容。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选调生无需提供以上1、2所要求资料。
四、审核及递补
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以下规则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选调生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事宜
(一)全市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书(见附件)。
(四)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为提高资格复审审核效率,确保资格复审审核顺利进行,请考生提前查看资格复审地点。
(六)为进一步严肃考规考纪,贵阳市公务员招录要求面试中考生应携带载有本人指纹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证参考验证身份,如未换领采集指纹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及时前往公安机关采集指纹换领身份证。载有本人指纹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证在面试及后续环节使用,资格复审时不需要提供。
(七)《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pta.guizhou.gov.cn/或 http://219.151.4.99/或 http://219.151.4.100/)自行打印。
(八)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阳党建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复审对象进入审核场地前需测量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体温在37.3度以上或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资格复审对象不得进入审核场地,应由他人代审。
咨询电话:
0851-87988909
0851-87987136
0851-84876301
0851-84879301
附件: 2021年贵州贵阳市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及相关材料
关于本次贵州贵阳公务员考试网和2021年贵州贵阳市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