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贵州兴义的公务员考试时间的一些知识点,和贵州兴义5.7号报考人数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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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考公务员成绩公布时间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3月22日。
贵州省202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
3月28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3.遵义考区: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609室
4.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5.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6.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7.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8.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
9.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10.省直考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三、部分成绩字段说明
(一)缺考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缺考”字段栏为Y表示该科目缺考;“缺考”字段栏为N表示该科目正常参考。
(二)违纪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情况”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情况描述;“违纪情况”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三)违纪处理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处理”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处理结果描述;“违纪处理”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四)备注
成绩查询结果中:“备注”字段栏为特殊情况描述,“备注”字段栏为空表示无特殊情况。
黔南和兴义事业编哪个好考
黔南和兴义都是贵州省的地级市,事业编考试难度相对较大。从考试难度和报考人数来看,黔南的事业编相对于兴义来说稍微容易一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黔南的事业编就好考,因为考试的难度总体上还是比较高的。具体来说,事业编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和职业素养,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法律等多个方面。而且,考试形式多样,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因此,无论是黔南还是兴义的事业编考试,都需要应聘者有良好的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以及充分的备考时间和策略。
2010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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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这次招考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在黔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4、报考市(州、地)机关的除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5.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所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警察职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录用人民警察年龄界限除报考全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备招考职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和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的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年龄要求在2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报考者向招录机关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①2004年以来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未满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人员;
②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考省级机关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报考市(州、地)的由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报考县(市、区、特区)的由县(市、区、特区)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采取网上报名为主、现场报名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1.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报名方式
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报名方式有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
①提交报名申请。在2010年4月22日8:00至4月28日18:00期间,报考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贵州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贵州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同时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招录机关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②查询报名程序审查结果。各招录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请注意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程序审查结果。已通过报名程序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名程序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相符合的职位。
③报名确认。通过报名程序审查的人员须于2010年4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者要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请提前开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④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0年6月6日8:00至6月12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贵州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851-6810676、6830568)
——现场报名方式:
未在网上报考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5月6日至9日每天9:00至16:00到省直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省直报名点设在省人才大楼(贵阳市毓秀路18号)。现场报名不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只须填写《贵州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须按要求填写得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
现场报考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人员,请于2010年6月6日8:00至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联系解决。
2.有关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报名方式
①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②报考有关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的人员于2010年5月6日至9日每天9:00至16:00到所报考的各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有关各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的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在报名前应向社会公示。
③报考有关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的由有关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人事考试部门核发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各级公务员招考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
(三)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各招录机关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包括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7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后,如进入该职位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分照顾政策
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
3、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周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4、报考省、市、县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各机关,民族自治县各机关,省以下垂管系统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有关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报考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报考者(无论在网上报名或在现场报名的)均须在2007年5月6日至9日,到设在省人才大楼(贵阳市毓秀路18号)的省直报名点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和现工作单位;
3、西部计划自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公务员笔试以前统一由各级公务员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三、笔试
全省在省直和有招考计划的市(州、地)设考区。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所在地城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工作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考试考务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主要为综合管理职位;B类主要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主要为计算机、会计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A类的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的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专业知识》是指计算机、会计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10年6月17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150分)
下午14:30——17:00《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申论》(总分为150分)、《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将根据考生成绩分类、分级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受委托的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如所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与所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取消或调整该职位的招考计划,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报考警察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他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当天全体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
报考警察职位考生的体检,按招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报考公务员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对报考者身高和视力体检项目的检查,在体检时均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各级公务员招考办按职责权限进行的复查除外)。对报考警察C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报考者,双侧单眼裸眼视力放宽到4.6以上;男性身高放宽到1.65CM。
报考省级机关考生的体检,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报考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级机关考生的体检,由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相应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
七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八经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七、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省直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并报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备案。
录用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州、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八、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对违反录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咨询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0851-6826549
省直监督电话:0851-6828077
贵州兴义5.7号报考人数
据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贵州兴义5月7日的报考人数为3.3万人。这一数字显示出贵州省对于公务员岗位的竞争非常激烈。考虑到疫情的影响,报考人数并没有像往年一样出现爆满的情况。但是,这一数字依然显示出了公务员职位的吸引力,以及对于稳定就业的渴求。考生们需要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才能够成功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一过程需要充分准备和努力,希望考生们能够抓住机遇,取得优异的成绩。
2019贵州兴义市考调教师公告【100人】
【#教师招聘#导语】2019贵州兴义市考调教师100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1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切实缓解我市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广泛吸纳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市师资队伍,建立优秀教师的选拔培养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方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兴义市2019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编办、教育、人社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公开考调的各项工作。
三、考调人数及职位
兴义市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教师10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兴义市2019年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
四、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除兴义市以外的全国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教学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即2016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高中、初中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教师年龄在35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取得相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
7.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服从学校岗位等级管理。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或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近三年工作中有重大失职渎职受到责任追究的。
4.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调方案》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兴义网及有关网站和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1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
3.资格审查:①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须如实填写《兴义市2019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③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名;④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提交《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4.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考生须关注网上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调方式
(一)笔试
1.内容:教育教学业务知识。
2.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7月19日
5.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
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时间:2019年7月27日
2.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7月26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
5.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按考调人数与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分高者进入,面试分并列的以年龄小者进入),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九、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
2.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
3.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70分的,则该考调职位取消。
4.若考察对象不能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调动手续的,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出现职位空缺,则从该职位综合成绩70分以上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二)办理调动手续
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三)聘用
1.参加考调教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必须合格(分别达60分以上)且综合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才能聘用。
2.按参加考调教师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采取自愿选择学校的方式与聘用学校签订合同。
3.三年内本人自愿接受所聘岗位等级的管理,享受其工资待遇(含高职低聘),三年期满根据应聘学校岗位情况参加竞聘。应聘者接受聘任后与聘用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服务年限的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要求。
十一、纪律监督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0859-3223676
兴义市人社局事管股:0859-3228724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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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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