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聊城公务员考试公开查询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2021年山东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聊城市2014公务员考试报名网址
-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2015年山东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
- 2021年山东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 2014年聊城公务员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哪
聊城市2014公务员考试报名网址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聊城公务员考试的官方地址为聊城人事考试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外一些公职考试网站有所总结,每日都有播报,比如山东中公上面总结的当日报名人数与职位分析等,建议你多沟通交流,避免耽误考试。信息入口:201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网上缴费: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笔试时间:
6月21日上午 9:00-10:30公安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 14:00-17:00申论A、B、C类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4年度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3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为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的相关职位;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报考检察院机关司法警察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七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除具备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6.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八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拟任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以前(含2011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4年6月1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聊城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报名后,本人务于2014年5月30日至6月1日(审核时间为9:00--17:00)携带《2014年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身份证、户口本(带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页、索引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西大厅(昌润南路,中银路口南300米路西聊城市工商银行北邻)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方可网上确认、缴费。凡未经目测和资格初审者,审核不予通过。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聊城市其他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2日-6月3日(审核时间为9:0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82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的照片同一底板)3张。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29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报考者须参加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22日
6月21日上午9:00-10:30氀襑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14:00-17:00申论A、B、C类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hrss.gov.cn)、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部门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lm.gov.cn)、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用人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一)体检
全市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全市各级机关招考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招考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
七、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5-2189136
(二)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8036
(三)缴费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9977
(四)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635-8228309
八、其他
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和《关于2014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5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统计表
2、 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
2015年山东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
2015年山东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聊城市各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5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能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9.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 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报名网址: 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本人务于2015年5月5日至5月8日(审核时间为9:00--17:00)携带《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带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页、索引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西大厅(昌润南路,中银路口南300米路西聊城市工商银行北邻)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方可网上确认、缴费。凡未经目测和资格初审者,审核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现场目测主要测查: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经审查发现其证明材料中相关信息与网上填报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一致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如目测不合格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在5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以备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 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20元(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 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15年5月30日、31日两天。
5月3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月30日下午14:00-17:00申论(A类、B类、C类)
5月31日上午9:00-10:30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以上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全市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政审
(一)体检考察政审人员的确定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八、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市级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录用的,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县区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录用的,经市公安局审核并报省公安厅复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拟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人民警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省公安厅、省林业厅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十、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5年聊城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聊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hrss.gov.cn)和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 0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2189140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2188036、2189977
附件: 1.2015年聊城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一览表
2.2015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
2021年山东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一、体检、考察人员范围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具体名单详见 http://www.lczgw.gov.cn/31895.html)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集合时间:2021年4月9日
集合地点:由招录机关具体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费用:每人需缴纳体检费300元
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体检医院。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除特殊情况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时间安排及要求
考察工作自发布公告即日开始,4月20日前基本结束。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考察工作。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进入体检医院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须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视情参加体检。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14年聊城公务员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哪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聊城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22日
6月21日上午 9:00-10:30公安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 14:00-17:00申论A、B、C类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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