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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4460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三)职位要求
报考专门职位、2023年应届生岗位等的资格条件可查询《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时限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的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3年1月9日9:00至1月13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2月1日24: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申诉审核
2023年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笔试确认
1月30日9:00至2月1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2月22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2月25日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14:00—16:30《申论》;
2月26日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
考生可于2023年4月4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三)面试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考录网或相关网站上公布。
考生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可通过福建考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计算比例执行。
(五)其他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者应全部参加测评,不得申请延期;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的约定执行。
六、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职位招考条件,熟悉报考流程和职位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建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ews/bulletin2023
福建省08年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福建省2008年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08年秋季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1892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要求,详见各招录机关的《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于2008年8月31日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公布,市、县(区)的《招考简章》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3年9月10日至199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9月10日前取得;
(七)2008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即足年足月),以2008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专门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8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予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4-2008年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省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时间:2008年9月1日8时-2008年9月10日24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
9月9日工作时间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9月3日上午8时-9月12日16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08年9月20日—9月25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请于9月25日到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寻求帮助。
福建省地方公务员考试怎么报名
福建省地方公务员考试报名的报考步骤:注册、填写资料、完成实名认证、职位选择并确认报考(不收费)、通过审核、确认参加笔试、预览笔试考点、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
1.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
2.填写短信注册校验码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序号,并绑定手机号码。
3.报考者须以真实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注册,一人只能申请注册一个报名序号。报考者应牢记本人的报名序号和密码。
4.为防止注册信息被他人查看或更改,报考者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报考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注意:应使用能够收到报名网站验证短信的手机号码报名,方可注册成功。
二、实名身份认证
报考者应在选择职位前,完成L5级实名认证(银行卡认证);如未完成L5级实名认证将不可选择职位及确认报考。
本次考试实名认证使用“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事先未在“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注册的报考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入考生界面后,选择“实名认证”,点击“开始实名认证”按钮,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申请L5级实名认证(银行卡认证),需事先在本人手机下载安装闽政通APP,登录后,在左下角“我的”中根据提示完成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将被锁定,不可修改。
三、提交报名资料
1、考生信息填写
报考者登录,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信息”,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考生的基础信息数据。
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者填写的文字内容不得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并严格按照提示格式填写。
该页面不接受任何非法字符和全角字符,若无法保存成功,请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字符或者必填项漏填或填写不完整”的情形。
专业名称填写使用分级下拉框方式,先选择专业大类,再选择专业类,最后选择具体专业。如具体专业不在选项中,请手动填写具体专业名称。
注意:资格审核涉及回避情形以及职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等,报考者应严格按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此信息将作为录用审批的重要依据。确认报考后及审核通过状态下,除联系方式外其他资料不可修改。如却有锁定信息需要修改,可在”留言簿“栏目中提交留言,类型选择”资料问题“,网站管理员将根据具体情况协助修改。
2、照片上传
进入考生首页,选择“照片上传”,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查看上传照片效果,确定无误后须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
照片信息会对审核结果产生影响,照片审核不通过的,无法进行资格条件审核、需重新提交合格的照片。为确保上传照片的质量,网站提供了照片处理工具。建议报考者下载该照片处理工具,在本地使用该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处理后,再上传到报名网站。使用该工具时,应注意:
1).照片文件必须是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2).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
3).点击“打开照片文件”按钮选择照片文件,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显示在“照片显示区域”,点击“保存照片文件”按钮进行保存,保存后的照片大小在10K左右,若照片不符合要求,需按信息提示重新选择符合要求的照片文件(保存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注意:报考者对照片质量负责,并确保为本人照片,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密码管理
报考者登录,选择“修改密码”界面,修改密码后,点击“确定”按钮。若密码忘记,可通过登录界面的注册邮箱或手机寻回密码。
4、查询报名序号
忘记报名序号的,可在登录界面,选择“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
四、职位报考
1、查询职位并将职位加入待报考列表
登录个人报名系统后,进入“职位报考”,点击“选择报考职位”按钮,可在界面中动态查询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职位查询,选择合适的职位。
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职位信息右上角“选择此职位”即刻弹出条件自动判断窗口,如果满足职位条件,则显示报考信息补充文本框及考试地选择下拉框。
如果不满足职位要求,则提示具体原因。
选择好职位后,点击“添加到待报考列表”按钮,之后转回职位报考界面,即可看到所选职位已经在列表中。注意:此时仍为未提交状态。
2、确认报考职位
在已选择职位列表中,点击拟报考职位列表中的“确认报考”蓝色文字。
在弹出的新窗口中,点击”确认报考此职位“按钮,即报考成功,等待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
“职位报考”界面显示“审核通过”表示报名成功。
审核未通过的职位,报考者可以在“职位列表”中的“报考审核情况(申诉)”中查看审核意见。
4、申诉或改报职位
1).报名系统限制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
2).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以申诉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操作方式通初次报考)。
3).在申诉时间截止前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诉,可先进入“考生信息”栏目自行修改(所有修改均有日志记录)或直接在申诉理由中填写对应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诉“按钮。
4).报名时间截止前,若报考职位处于“待审核”状态,可电话联系招录单位,请审核人员给予“审核不通过”,再报考其他职位。
以上是“福建省地方公务员考试怎么报名”的全部解答。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官网
[福建新闻-闽南网]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工作。全省共计划录用3601名。
(一)招考职位查询。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职位条件详见《福建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报考者可以在2018年3月7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报名。
2018福建省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完整版下载
2018福建省考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二)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8年3月7日8:00至3月13日17:00,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提交报考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报考者应慎重选择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官网网址:
点击进入:2018福建省考报名入口通道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和申诉,并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申诉通道”申请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裁定。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9日上午8:00—3月16日下午17:30,报考者可于申诉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4月11日9:00—4月20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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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省考公务员考试 3月7日报名4月21日笔试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
为满足福建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08年秋季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www.gjgwy.org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1892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要求,详见各招录机关的《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于2008年8月31日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公布,市、县(区)的《招考简章》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3年9月10日至199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9月10日前取得;
(七)2008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即足年足月),以2008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专门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8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予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4-2008年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省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时间:2008年9月1日8时-2008年9月10日24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
9月9日工作时间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9月3日上午8时-9月12日16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08年9月20日—9月25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请于9月25日到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寻求帮助。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设区市及以下机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相应招考职位中公布。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者可免予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所有报考者于2008年9月29日上午8:00-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上午11:00-12:00考相关专业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下午3:00-5:30考《申论》试卷。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08年10月23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含“专门职位”),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各设区市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在相关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该科目的合格线后,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者,视为达到该专业科目笔试合格线。
3、凡经批准进行专业笔试的职位,均须在《招考简章》中公布其专业笔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除上述公检法职位外,其他有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计。如果专业笔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需要调整,须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4、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考省和各设区市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报考县(区)、乡镇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08年秋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08年秋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录用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予递补。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0591-87875512,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591-87828087(固定电话)、0591-87219518(小灵通),0591-87216628(小灵通),各招录机关经办人员电话见各机关《招考简章》,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8月28日至11月28日期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
(二)监督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人事厅监察室0591-87846080。
(三)银行咨询电话
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2008年10月23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电信信息台16883888查询成绩。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九、特别提示
1、为规范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录机关专业条件的设置和方便报考者,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原则上按照指导目录中所列举的专业分类进行设置。超出本指导目录以外的,招录机关可经过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可经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指定招商银行“一卡通”和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6、我省生源参加全国及外省(市、自治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必须于9月10日全省统一报名结束前,向有关部门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逾期未提供的,取消相应资格。其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7室)提供相应证书;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相应证书。
7、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8、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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