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务员考试范围(福州那里可以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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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务员考试范围(福州那里可以报考公务员)

本文目录

福州市公务员考试范围(福州那里可以报考公务员)

  1. 公务员考试要先通过普通话考试吗
  2.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3. 福州那里可以报考公务员
  4.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需要考什么资料
  5. 遴选必须是公务员的才能报吗

公务员考试要先通过普通话考试吗

公务员在报名条件中没有明确要求普通话等级,但普通话不标准,在面试时会有一定影响。

福州市公务员考试范围(福州那里可以报考公务员)

而且有规定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

①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②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③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④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⑤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执行。

⑥话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表演、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师、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⑦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如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水平应达标人员的年龄上限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2008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

为满足福建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08年秋季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www.gjgwy.org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1892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要求,详见各招录机关的《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于2008年8月31日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公布,市、县(区)的《招考简章》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3年9月10日至199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9月10日前取得;

(七)2008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即足年足月),以2008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专门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8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予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4-2008年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省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时间:2008年9月1日8时-2008年9月10日24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

9月9日工作时间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9月3日上午8时-9月12日16时。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08年9月20日—9月25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请于9月25日到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寻求帮助。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设区市及以下机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相应招考职位中公布。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者可免予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所有报考者于2008年9月29日上午8:00-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上午11:00-12:00考相关专业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下午3:00-5:30考《申论》试卷。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08年10月23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含“专门职位”),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各设区市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在相关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该科目的合格线后,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者,视为达到该专业科目笔试合格线。

3、凡经批准进行专业笔试的职位,均须在《招考简章》中公布其专业笔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除上述公检法职位外,其他有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计。如果专业笔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需要调整,须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4、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考省和各设区市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报考县(区)、乡镇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08年秋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08年秋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录用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予递补。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0591-87875512,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591-87828087(固定电话)、0591-87219518(小灵通),0591-87216628(小灵通),各招录机关经办人员电话见各机关《招考简章》,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8月28日至11月28日期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

(二)监督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人事厅监察室0591-87846080。

(三)银行咨询电话

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2008年10月23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电信信息台16883888查询成绩。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九、特别提示

1、为规范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录机关专业条件的设置和方便报考者,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原则上按照指导目录中所列举的专业分类进行设置。超出本指导目录以外的,招录机关可经过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可经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指定招商银行“一卡通”和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6、我省生源参加全国及外省(市、自治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必须于9月10日全省统一报名结束前,向有关部门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逾期未提供的,取消相应资格。其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7室)提供相应证书;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相应证书。

7、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8、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福州那里可以报考公务员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

为适应我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06年我省春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省直和八个设区市(除泉州市外)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团机关和有关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1678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招考单位的《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于12月30日前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和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以下简称上述网站)公布,设区市、县(区)的《招考简章》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1971年1月1日至1988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职位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要求需要作专门限制的,以招考单位《招考简章》公布的年龄要求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前取得;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指:在设区市以下(不含副省级的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8、外省常住户口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是在福建省内院校就读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省直机关和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等八个市所属机关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或省直共10个考点参加考试。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

时间:2006年1月1日~1月10日。

网址: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

2、由招考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时,招考单位或录用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时间:2006年1月4日~1月11日。

网址: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

4、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5、注意事项

(1)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电话:0591-87822088。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指定招商银行“一卡通”和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考生在报名前,请事先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可咨询: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参加笔试时在考场指定地点,出示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通过网上报名的,取消现场鉴印环节。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对网络报名、交费、照相及上传照片、下载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由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或人才中介机构提供交费、照相及上传照片、下载准考证等服务。具体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现场报名

2006年春季招考漳州市、三明市两个设区市将设立现场报名,有关现场报名的注意事项,详见有关设区市公告或上述设区市的网站通知。全省统一现场报名时间定于1月8日一天。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警察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考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省直单位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设区市单位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二)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上述网站)。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八个部分。公安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笔试时间:报考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2006年1月20日上午8:30~10:30分别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试卷;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下午2:30~5:00考《申论》试卷;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公安警察职位的考生,1月20日上午11:15~12:15考专业科目。

考生可在2006年2月25日后在上述网站或电信信息台16883888查询成绩。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五、面试考生的确定

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考生可在2006年2月25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面试人选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考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上述网站或各设区市的当地网站上公布或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因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省定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须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可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到1:2以内的比例直接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比例由各设区市确定并在当地公告中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考生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

(二)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公安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该科目的合格线后,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可免于法检专业科目考试,视为达到该专业科目笔试合格线。

(三)其他有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计。如果专业笔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需要调整,须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凡有进行专业笔试的职位,其专业笔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均须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对志愿服务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报考省直和各设区市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县乡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七、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和笔、面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总成绩第一名或经体检或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因故退出或取消录用资格,原则上应递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综合考虑其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录用体检标准。按照2005年1月17日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上述网站)实行。报考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文件执行。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体检及相关条件,按《关于2006年春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06年春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当场复检一次,不能当场复检的项目,允许考生或招考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一周内提出,到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八、录用

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招考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在上述网站和各设区市的当地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福建省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对此,国外公务员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本国国籍,是否享有公民权,良好的道德品质,相应的文化水平,年龄要求,身体素质等等。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利”,是个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的公民不能报考公务员。因此,因违法犯罪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无法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非我国的公民,例如外国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无国籍人,不能报考我国公务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必须拥护社会主义。报考公务员的人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制度。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在我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公民报考公务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应当注意,要把反对党的领导的人与批评、抨击党的某些组织及其领导人的错误言行的人严格区分开来;把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与批评、抨击现行体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严格区分开来。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应当防止有人因报考人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提过意见,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进行过批评,就给报考人扣上政治上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剥夺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和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一项列举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国家公务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执行公务。他们的言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因此,报考公务员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观念和道德修养。考察报考人的品行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必要时还应由报考人原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这一项规定照顾到两方面因素:一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报考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考虑到我国地域间的文化差异,授权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保市(地)级以下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所需文化程度。

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虑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不仅要求其工作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这里所说的基层,一般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市(地)以下政府工作部门。但按国家有关规定,某些专业毕业生,如外语、计算机、财会和考古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这一项要求的是报考者的身体善和年龄限制。其中,年龄限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人的健康状况,需要由医院开具体检验证明。报考人的实际年龄,出示户口登记薄加以证明。这都是正式考试前必须履行的手续。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这一项所规定的情况是指,在上述所列六项基本条件外,还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规定一些特殊资格条件。如某些经济监督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某公安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的身高要达到一定高度等等。这些特殊资格条件,必须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才能有效。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了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一些否定性条件。凡具有这些否定性条件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它们主要包括: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处分未解除的

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规定内容主要侧重于报考者的基本政治素质,这当然与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具体身份和工作特征相联系。在其它方面,有关机关在遵守基本规定的条件下,必要时也采取较灵活的方式,以便选出更加适合所需填补职位要求的合格的公务员。

·公务员报考程序--申请报名http://www.hongen.com/proedu/gwy/xxp/gb042803.htm

·公务员报考程序--资格审查http://www.hongen.com/proedu/gwy/xxp/gb042804.htm

·公务员报考程序--领取准考证http://www.hongen.com/proedu/gwy/xxp/gb042805.htm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http://www.hongen.com/proedu/gwy/xxp/gb042806.htm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需要考什么资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A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类或B类。

报考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计划招录金融职位的,须参加金融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计划招录的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印尼语、日语等外语翻译职位的,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参照《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遴选必须是公务员的才能报吗

(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很大的一个特点是上级机关直接向下级基层机关选人,可越级遴选,遴选通过人员工作单位的级别将有很大的提高。(二)遴选包含了职务平调和提拔两种可能。遴选更多的时候是职务的平调,科员职位遴选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选调。也有一些遴选职位是选拔的,遴选顺利职务将得到晋升,科员的可以遴选为副主任科员,副科的可以遴选为主任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公开选调,但遴选的都为内设机构公务员。(三)遴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20〕7号)规定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我们简称为“双2经历”。目前部分岗位要求在现任岗位的任期不得少于2年。

文章分享结束,福州市公务员考试范围和福州那里可以报考公务员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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