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湖南籍重庆公务员考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湖南籍重庆公务员考试以及公务员考试可以跨省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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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务员考试可以报考多个地方么
综述:地方公务员考试可以报考多个地方,但是前提是时间不能冲突,大多数省份都已参加公务员联考,统一在4月21日考试,公务员联考肯定是不能报考多个省份的岗位的。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招考对象:
大部分省份不要求户口,主要是一些沿海发达地区,比如江苏,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北京这样的,其他一些地方对户口不做限制,也是面向全国招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公务员
在职公务员可不可以再参加公务员考试
在职公务员不可以再参加公务员考试。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
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可以跨省吗
可以,国家公务员没有户籍限制的,各省市考生都可以报考。
各个省的地方公务员个别职位有户籍限制。根据各省市的招考职位,会相应的列出招考条件及户籍限制。若限制本市或本省的则不可以报名。没有户籍限制,登录所报考省份的公务员考试网,在网上报名,根据该省的要求进行报考。
扩展资料: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招考公告;
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地方公务员考试是否有户籍限制
各个地方政策不同,具体如下。
国家公务员(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显然只要是中国人都可以,下同);
陕西省(2013年):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5月28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2.陕西生源;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甘肃省(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新疆(2013年):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考的职位,详见职位表户籍栏内说明;普通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下同);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3.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青海省(2013年):除资格条件中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职位均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考录,其中高校毕业生应为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广东广州(2013年):除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外,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西藏(2013年):我区生源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我区生源2006—2012年毕业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广东省(2013年):除报考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外,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湖南省(2013年):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具有该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或公告发布之日其父母户口在该行政区域内且本人原户口在该行政区域内;
安徽省(2013年):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山东省(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川省(2013年):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3月14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湖北省(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江西省(2013年):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或者为江西省内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条件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和生源);
福建省(2013年):2013年3月12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2012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乡镇职位招考范围若限在“本设区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重庆市(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3年毕业生;
辽宁省(2013年):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市)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13年3月11日前本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海南省(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山西省(2013年):“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广西(2013年):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宁夏(2012年):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人员(以2012年3月31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以下五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云南省(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河北省(2013年):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3年3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所在地的职位。
贵州省(2013年):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黑龙江省(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天津市(2013年):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江苏省(2013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指社会人员)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内蒙古(2013年):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
3.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4.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5.报考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职位的人员。
北京市(2013年上半年):招考职位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3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浙江省(2013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3)省级机关部分特殊职位与省属单位,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上海市(2013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河南省(2012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2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和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吉林省(2012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020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户籍生源地籍贯有什么区别
您好,
户籍:又称户口,是登记户口的册籍,也就是登记户口所在地的文件。
生源地:生源地一般是指参加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这和你现在在什么地方上大学以及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生源地是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的。
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我们经常说“重庆人”、“四川人”、“湖南人”,这里指就是籍贯,而不是说户籍。
以上就是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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