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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 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淮安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
- 淮安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2014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至199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条件按《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同的,或者《目录》中没有包含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但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该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10∶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4年5月5日-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管理类、其他类”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一门;《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法律类、计算机类、英语类、经济类(财会)、经济类(审计)、经济类(其他)”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一门;《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工勤技能类”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上午
9:00-11:30《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
9:00-10:3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市外资招商处职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行韩(朝鲜)语口语测试、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职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行英语口语测试,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30%、口语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3名进入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口语测试的岗位按笔试占30%、口语测试占50%、面试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要求的体检工作由招聘部门自行组织)。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0517-83605674;
市委组织部:0517-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5187。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 0517—8360517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 2014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 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
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6:00。
【友情提醒】3月7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具体类别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68563。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
9:00-11:3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3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技岗)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col/4729_463783/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②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附表: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17)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17)
市委组织部83608005市委编办89668028市委网信办83605629市委老干部局83605613市委党校86289039淮安日报社89880098市总工会83986007共青团淮安市委83605276市残疾人联合会83663956市发改委83924351市科学和技术局83679090市民政局83760005市财政局83168215市人社局836664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9000620市生态环境局8365877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3666502市城市管理局83346605市交通运输局83669191市水利局83712519市农业农村局80821628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3665515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083167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83132323市审计局83678111市行政审批局8388887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970674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83605577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8594038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3566181清江浦区83516771
83516773淮安区85913602(党群单位)
85912042(政府单位)洪泽区87211901
80928082涟水县82380779盱眙县88288415(党群单位)
80910771(政府单位)金湖县86896952报名
政策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11。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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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
2023淮安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月13日09:00-2月15日16:00。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但根据我省副省级市实际,管理岗位设置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不设置一至二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局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在五级职员岗位中增设“五级A”职员岗位,则事业单位现行局级副职对应“五级A”职员岗位,其岗位工资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总共分为13个等级,其中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事业单位中原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级至四级、五级至七级、八级至十级、十一级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淮安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有以下机构:
1、安新佳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政务管理、公安税务、教育等方面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培训服务。
2、淮安金名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面向职业生涯规划和公共课程辅导等公务员考试培训服务。
3、淮安翰羽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资格等各类考试培训服务。
4、淮安学涯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资格等考试培训服务。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是隶属市政府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和电视制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舆论导向,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1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视主持人岗位1名(女)。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详见《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10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到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中心(淮安市大治路6号广播电视大楼7楼718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71367。
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于2010年11月2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的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办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电视主持人面试主要采用专业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体检前,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对拟参加体检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领取体检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核
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电视主持人岗位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市委宣传部:0517—83605629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0517—8364278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附件: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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