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表(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表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表的知识,包括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表(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

本文目录

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表(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

  1. 2021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2. 请问2015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会在什么时候出来
  3. 2012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4. 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
  5. 2019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拟录公务员公示

2021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2021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是3月1日8:00至3月5日16:00。

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表(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

报考的时间一定要记清楚,否则一旦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次了,在报考前需要进入所报考地区的官网进行查询相关的报考信息,以防出现信息的偏差而影响考试。除了报考时间外还需要注意考试时间、缴费时间。笔试的考试时间又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它们都是分开两天进行的,根据其对应的科目来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

拓展内容: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1年3月5日12:00前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公务员考试--海南省考试局官网: http://ea.hainan.gov.cn/ywdt/gwyks/

官网里有发布海南省公务员考试信息,官网发布的都是比较权威的。官网里还有各类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里面有相应的机构介绍,海南考试的一些最新的资讯,还有权威解读供参考。

海南省考试局官网界面

公务员-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chinagwyw.org/hainan/dfckgg/gwy/

海南公务员考试网就是专门针对海南省的公务员考试信息及资讯,里面可以查询岗位、报考条件,还有报考入口,还有权威的公示公告和录取结果都会发布在网站上,信息更新得也比较快,平时也可以多多关注这个网站留言公示信息。

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公务员职位表:

2021海南省公务员职位表

请问2015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会在什么时候出来

不知道对不对

2015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信息参考:http://htwx.huatu.com/hainan/gwy/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来源: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CiPPM61Smtd4GD835IsuShL2pvaRZAmgNWiiIUreD60QakOlKtdh173bXTAU0WoEfFbLasguM1w7owdiE8QKMRof_5-7qWaxRZrhsjlyGV7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务员局

2014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海南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8日至1996年3月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3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七)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名额、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 http://202.100.251.118)下载查阅;或登录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下载查阅。

报考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请登录“天涯法律”(网址:http://www.hilaw.cn)、“天涯正义网”(网址:http://www.hi.jcy.gov.cn)查询《招考简章》。

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时,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5)。

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2014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8日8∶00至3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jpg格式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各招录机关(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8日至14日期间登陆考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8日8:00至3月1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3日17:00至3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8日8:00至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缴纳70元报名费,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期缴纳报名费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规定,招考职位的职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考职数或取消该招考职位。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综合成绩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公安基础知识》占40%合计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基础知识》占30%合计笔试综合成绩。

(2)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少数民族地区市县机关(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和其他市县机关分别划定。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省直机关一样。

5、笔试综合成绩发布:在海南党建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综合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海南党建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省直机关为65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机关(即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为55分,其他市县机关为60分。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与省直机关一样。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考生,报考定向职位的,需提供服务市县出具并经省级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或专业加试的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五、体能测评笔试综合成绩公布之后、面试前,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本系统需进行

五、体能测评

笔试综合成绩公布之后、面试前,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本系统需进行体能测评职位的人员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由上述各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按照笔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计其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录用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可办理录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省法检系统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以及部分市县乡镇机关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的,录用审批时将按拟录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

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此类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二)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有关“第二学士学位”的说明请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1/201001/81944.html)。

(四)报考人员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前。

(五)有关本次招录的政策问题,涉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系统、群团组织的,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解释;涉及政府行政机关的,由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解释。

(六)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海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12333

2012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2年省直及市县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请登录“天涯法律”(网址:http://www.hilaw.cn)、“天涯正义网”(网址:http://www.hi.jcy.gov.cn)查询有关情况。

对《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7)。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录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三)资格审查

各招录单位依据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 16日8:00至3月21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21日17:00至3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四)报名确认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规定,招考职位的职数与缴费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考职位或减少招录职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综合成绩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2)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定。

5、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定向从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应在笔试结束5天内向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在笔试结束7天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报考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其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劳教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通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各招录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工作单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省法检系统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及部分市县乡镇机关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录用审批时将按拟录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具体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一是在基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二是参加“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三是已毕业离校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四是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五是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是指截至2012年8月31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三)“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四)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有关“第二学士学位”的说明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1/201001/81944.html)。

(六)报考人员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

七、注意事项

(一)有关本次招录公务员的政策问题可咨询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认证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计算机证书的人员可免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务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或上网搜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23395

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录用95名同志为海南省法院系统公务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录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22年8月11日至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66962068

传真:0898-6696211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23号

邮编:570206

附件:海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第一批).xlsx

2019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拟录公务员公示

【#公务员考试#导语】2019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拟录公务员公示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相关录用信息,下面考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王希等6名同志为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4日—4月30日

监督电话:0898-6530526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广场省委1号楼

邮编:570203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表和2022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1批)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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