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河源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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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河源市乡镇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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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http://gd.huatu.com/zt/zkz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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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流程【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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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历年行测、申论真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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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分数线汇总(2006年-2012年)
http://gd.huatu.com/2013/0226/475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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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河源市公安机关拟录公务员名单公示
【#公务员考试#导语】2018年广东河源市公安机关拟录公务员名单公示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河源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程序,确定刘嫱等124位同志为2018年河源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拟录用人选,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5日
监督电话:0762-326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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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档案、综合治理、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安全、政务督办、综合调研、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人力资源户头管理等工作;负责科以下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治审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经费;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承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综合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干部档案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人员结构调整计划;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承担初、中、高级专业资格申报材料的审核,指导监督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担初、中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工作;承担核准确认初、中级专业技术管理评审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军官转业安置科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七)社会保险管理科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基金征缴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领取、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审核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受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和市直单位工人退休、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市直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和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劳动监察科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劳动关系科
负责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的市属和中央、省驻河源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审核市属和中央、省驻河源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督;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调解仲裁管理科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力资源配置科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中央和省驻河源企业单位人员调配;负责“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工作和指导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十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市直、中央和省驻河源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调配相关工作。
(十五)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科
负责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核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规划指导工作;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并实施指导;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六)人事监察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会、共青团、妇女、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劳动工资、培训教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
公务员待遇怎么样
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4部分组成:基本薪资+津贴+补贴+奖金。总的来看公务员的基本薪资并不是很高,但是福利待遇和补贴加上年终奖总的来说就能达到一个很客观的薪资水平。
基本薪资
公务员的基本薪资并不高,主要是级别工资档和职务工资档。职务越高基本工资也会随着增长。
以下是一些网友反馈的工资情况。
公务员的工资构成为职务工资+岗位工资。
基本工资可能是低了一些,但是福利补贴的确是很高的,尤其是住房公积金,基本上考上公务员以后房贷是不用愁了。
但是公务员的年终奖会跟该年的目标挂钩,如果不能很好的完成自己的目标,那么年终奖……
公务员每天上班打卡给加30元工资!
一般公务员出勤去上班打卡都会发30元的出勤补贴,不去上班的话会扣30元,如果因事假,病产假等跟领导请假后,则会不扣钱。但是出勤补贴也不会有啦。
河源紫金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紫金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8月2日发布通知,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345名,想参加此次招聘的朋友,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河源紫金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这篇文章吧!
2022年秋季河源市紫金县招聘教师公告为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构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现将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共34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26名、幼儿园教师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职业学校教师5名(详见附件1《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4.紫金县内正式在编教师。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8:30—2022年8月18日下午5:3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网站: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gdszjxzpjs/index.html#/index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符合报考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在报名时,须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注明合格证书编号(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选项为“是”)。“三支一扶”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带“三支一扶”证书原件到紫金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五)打印准考证
1.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8月20日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研究生类”岗位(岗位代码1001—1009)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即“免笔试”岗位。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ji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二)政策性加分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如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加10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研究生类”岗位即“免笔试”岗位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此类人员须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带身份证、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在职在编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紫金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参加“直接面试”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紫金县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七、聘用方法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一并录用。
(二)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j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因弃权出现岗位空缺,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一并录用)。递补公示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2.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3.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专毕业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本科毕业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研究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取得专业技术一级的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本次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县外调动和县内其他部门的调动。
4.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现将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正常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粤康码为绿码,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7828289(紫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紫金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附件内容;如仍有疑问,再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62-7825521(紫金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下载>>>
1.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紫金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日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河源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和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问题对您有所帮助,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