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2018河北省公务员职位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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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2018河北省公务员职位都有哪些)

本文目录

河北沧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2018河北省公务员职位都有哪些)

  1. 2013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 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3. 2015年河北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02人考试公告
  4. 2018河北省公务员职位都有哪些
  5. 河北省沧州市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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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2018河北省公务员职位都有哪些)

13年河北省考的笔试已经在4月13日结束了,

5月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5月18日至5月20日,报考省直各部门和系统(除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外)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5月25日至5月27日,报考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

6月1日至6月3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

6月8日-6月10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6月15日至6月17日,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招录任务较重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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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联合招考工作,全省共招录公务员3050名,其中:省直机关和系统621名,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机关2429名。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录对象

>>招考条件

>>报名时间

>>笔试考试

>>面试时间

>>体检、公安体能测试

>>附件:职位表、报名入口、考试大纲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201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其他报考人员须是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人员,户口以2011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1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08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09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0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以上人员。

10、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公务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省内10所指定高校已取得"素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现职3周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11年3日15日);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11、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1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单侧*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体能测评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和生产一线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1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

二、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录公告和有关信息

3月12日前,在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发布招录公告、考试大纲,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各设区市使用的网站分别为: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jzrs.gov.cn/)

张家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zjkrsrc.com/)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

唐山市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廊坊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

保定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bdrc.com.cn/)

沧州人才网(http://www.czrcw.com/)

衡水人事人才网(http://renshiju.hengshui.com/)

邢台市人事局网(http://www.xt-rsj.gov.cn/)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rsj.hd.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报考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办公厅(室)职位的,招录职位中注明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须增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包括通信工程、计算机相关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及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保密知识等。考试时限 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三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3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4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下午14:00—15:3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本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

3、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5月1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4、证件审核。5月17日-5月19日,报考省直部门和系统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所报考部门(系统)的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进行证件审核;报考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和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证件审核中,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批次和时间。第一批:报考省直机关和系统(不含省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5月27日至5月29日面试;第二批:报考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6月4日至6月5日面试;第三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 6月11日至6月13日面试;第四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剩余部分)的考生,6月18日至6月19日面试。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

3、面试地点。省直各部门(系统)考生在石家庄市面试,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考生在各设区市面试。

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

4、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其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五)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公布本批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和参加体检要求,其中,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在本市网站公布。

(六)体检、报考公安系统考生体能测评

1、体检的时间。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在本批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的体检时间在本市网站公布。

2、体检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3、确定考察和体能测评对象。除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外,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报考公安系统体检合格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评通知单,考生须在体能测评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4、体能测评。报考公安系统体检合格的考生,于6月25日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能测评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分四个项目,每项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共400分。男子组分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分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根据体能测评情况统一划定体能测评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能测评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

(七)考察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省直机关(系统)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各设区市在本市网站进行公示。

(九)审批录用并通知报到

对审批录用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通过用人部门通知本人、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考生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其中,招录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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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公务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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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部门网站及咨询电话

2015年河北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02人考试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1月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60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单位招聘的有9家市直事业单位,分别是:教育系统所属沧州师院、沧州医专、沧州职业学院(含农科院、工贸学校、技师学院)、泊头职院、沧州电大5所高校及沧州市第一中学,卫生计生系统所属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应聘统一招聘岗位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bczrsj.gov.cn)、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应聘单位招聘岗位人员可查询各招聘单位网站和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5届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人员,可报考学历条件设置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学教师岗位(学位不做要求)。

学历低限设置为本科并按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的岗位,应允许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11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单位招聘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

报名时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1月17日9:00至11月18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招聘的考试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一)统一招聘的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招聘岗位,市传染病医院的会计、信息岗位,市卫生监督局的专技4岗位,市中心血站的管理岗、会计岗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中学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绿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中学教师)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幼儿园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天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9:00-11:00。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及面试比例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比例:教育系统教师岗位1:5,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教育系统的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卫生计生系统的由市卫计委负责审核,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非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③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每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单位招聘的考试

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统一招聘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统一招聘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统一招聘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单位招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市教育局、卫计委分别进行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统一招聘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由市卫计委或用人单位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单位招聘的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分别进行指导和审核。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单位招聘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单位招聘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表.doc

2018河北省公务员职位都有哪些

2018年河北公务员考试报名尚未开始,【过招公考】为您提供了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希望可以帮到您:

省直

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委党校河北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

省煤田地质局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

省地方税务局

石家庄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石家庄市民政局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水务局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审计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统计局石家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中共井陉矿区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井陉县人民检察院井陉县人民法院井陉县井陉县乡镇

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正定县人民法院正定县乡镇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

栾城区人民法院栾城区乡镇行唐县人民检察院行唐县人民法院

行唐县乡镇灵寿县人民检察院灵寿县人民法院灵寿县

灵寿县乡镇高邑县乡镇深泽县人民检察院深泽县

深泽县乡镇赞皇县乡镇无极县人民检察院无极县人民法院

无极县无极县乡镇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平山县人民法院

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元氏县人民法院元氏县乡镇赵县人民检察院

赵县人民法院赵县乡镇高新区郄马镇中共藁城区委办公室

中共藁城区委组织部中共藁城区委宣传部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藁城区人民法院

中共晋州市委办公室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晋州市晋州市乡镇

中共新乐市委办公室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新乐市人民法院新乐市

新乐市乡镇中共鹿泉区委办公室中共鹿泉区纪委鹿泉区编委办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鹿泉区乡镇

张家口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统计局

桥东区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桥西区委办公室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桥西区下花园区总工会

张家口市下花园人民检察院下花园区下花园区乡镇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宣化区乡镇

张家口市张北县人民法院张北县乡镇张家口市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康保县

康保县乡镇沽源县人民法院沽源县尚义县人民检察院

尚义县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阳原县

阳原县乡镇怀安县人民法院怀安县万全区

怀来县委办公室怀来县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涿鹿县

涿鹿县乡镇赤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赤城县委办公室赤城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赤城县委张家口市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赤城县人民法院赤城县

崇礼区委办公室崇礼区委组织部崇礼区委宣传部崇礼区委统战部

崇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崇礼区

察北管理区

秦皇岛

秦皇岛市委党校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山海关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北戴河区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景区党工委秦皇岛昌黎县人民法院

昌黎县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秦皇岛抚宁区人民法院抚宁区

抚宁区乡镇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秦皇岛卢龙县人民法院卢龙县乡镇

唐山

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路南区委办公室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中共唐山市路北区委办公室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路北区

唐山市古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古冶区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开平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丰南区丰润区委办公室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中共滦县县委办公室唐山市滦县人民检察院唐山市滦县人民法院

滦县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法院滦南县乡镇

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法院乐亭县中共迁西县委办公室

中共迁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迁西县委组织部迁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唐山市迁西县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迁西县人民法院迁西县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法院玉田县

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曹妃甸区委办公室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

曹妃甸区遵化市人民检察院遵化市人民法院遵化市

遵化市乡镇迁安市

廊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廊坊市委员会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固安县委办公室固安县信访局固安县国防办固安县

香河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香河县委办公室香河县委组织部香河县乡镇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文安县乡镇

保定

保定市总工会民革保定市委民盟保定市委保定市委党校

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莲池区人民法院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满城区人民法院满城区乡镇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清苑区人民法院清苑区清苑区乡镇涞水县人民检察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涞水县乡镇阜平县人民检察院阜平县人民法院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徐水区人民法院徐水区徐水区乡镇

定兴县编办定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青团定兴县委定兴县委办公室

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定兴县定兴县乡镇唐县人民检察院

唐县人民法院唐县唐县乡镇高阳县委办公室

高阳县纪检委高阳县委组织部高阳县编办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高阳县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容城县人民法院容城县乡镇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涞源县人民法院涞源县望都县人民检察院

望都县人民法院望都县望都县乡镇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安新县人民法院安新县乡镇易县县委办公室易县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易县县委易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易县人民检察院易县人民法院

易县易县乡镇曲阳县县委办曲阳县人大机关

曲阳县政协机关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曲阳县人民法院曲阳县

曲阳县乡镇蠡县编办蠡县防范办共青团蠡县县委

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蠡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蠡县人民检察院

蠡县人民法院蠡县蠡县乡镇顺平县人民检察院

顺平县人民法院顺平县顺平县乡镇博野县委办公室

博野县委组织部博野县委宣传部博野县编办博野县人民检察院

博野县人民法院博野县博野县乡镇雄县县委办公室

雄县纪检委雄县县委组织部雄县县委宣传部共青团雄县县委

雄县人民检察院雄县人民法院雄县白沟新城白沟镇

涿州市委办公室涿州市委宣传部涿州市委统战部涿州市委政法委

涿州市委信访局涿州市委党校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涿州市人民法院

涿州市涿州市乡镇安国市委办公室安国市纪检委

安国市委宣传部安国市农工委安国市编办安国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安国市计划生育协会安国市工商联安国市妇联安国市委党校

安国市信访局安国市人民检察院安国市人民法院安国市

安国市乡镇高碑店市委办公室高碑店市纪检委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高碑店市高碑店市乡镇

沧州

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沧州市委党校沧州市总工会

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商务局

沧州市审计局沧州市农牧局沧州市水务局沧州市住建局

沧州市文广新局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沧州市林业局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沧州市工商局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沧州市体育局

沧州市外事办沧州市民政局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沧州市供销合作社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沧州市扶贫办沧州市公安局

沧州市司法局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新华区人民法院运河区人民检察院

运河区人民法院运河区沧县人民检察院沧县人民法院

青县人民检察院青县人民法院青县东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东光县人民法院东光县乡镇党委东光县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海兴县盐山县人民法院肃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肃宁县人民检察院肃宁县肃宁县乡镇党委南皮县委老干部局

南皮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南皮县人民法院南皮县

吴桥县委办公室吴桥县委组织部吴桥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吴桥县人民检察院

吴桥县人民法院吴桥县献县事业登记管理局献县人民检察院

献县人民法院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泊头市人民法院泊头市乡镇党委任丘市委老干部局

任丘市文联任丘市人民检察院任丘市人民法院任丘市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黄骅市人民法院黄骅市河间市人民检察院

河间市人民法院河间市

衡水

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衡水市总工会衡水市科学技术协会衡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衡水市支会衡水市残疾人联合会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衡水市统计局

衡水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水市科技创新局衡水市教育局

衡水市档案馆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桃城区人民法院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枣强县人民法院枣强县乡镇

武邑县委办公室武邑县人民法院武邑县武邑县乡镇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武强县人民法院饶阳县人民检察院饶阳县人民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安平县乡镇故城县委办公室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故城县人民法院故城县景县县委办公室景县人民检察院

景县人民法院景县阜城县委办公室阜城县信访局

阜城县人民法院阜城县冀州区编办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冀州区人民法院冀州区冀州区乡镇深州市委办公室

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州市人民法院深州市深州市乡镇

邢台

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桥东区人民法院桥东区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邢台县人民检察院邢台县邢台县乡镇临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临城县人民检察院临城县人民法院临城县临城县乡镇

内丘县柏乡县人民检察院隆尧县人民检察院隆尧县人民法院

隆尧县乡镇任县乡镇南和县人民法院南和县

南和县乡镇宁晋县委办公室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宁晋县人民法院

宁晋县宁晋县乡镇巨鹿县委办公室巨鹿县乡镇

新河县人民法院新河县乡镇广宗县人民法院广宗县乡镇

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平乡县人民法院平乡县乡镇威县人民检察院

威县人民法院威县威县乡镇清河县乡镇

河北临西轴承工业园区临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临西县委办公室临西县人民检察院

临西县人民法院临西县大曹庄管理区乡镇中共南宫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宫市委办公室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南宫市人民法院南宫市

南宫市乡镇沙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沙河市人民检察院沙河市人民法院

沙河市沙河市乡镇

承德

承德市民政局承德市公安局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

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承德市公安局鹰手营子分局承德市公安局旅游公交治安分局承德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承德市林业局御道口牧场管理区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承德县人民法院

承德县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兴隆县人民法院兴隆县

平泉县人民检察院平泉县人民法院平泉县滦平县人民检察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滦平县隆化县人民检察院隆化县人民法院

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丰宁满族自治县

丰宁县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宽城满族自治县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邯郸

邯郸市委办公厅保密技术检查站(保密网络管理中心)邯郸市委办公厅接待办邯郸市纪委(监察局)邯郸市直工委党校

邯郸市妇女联合会邯郸市委农工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邯郸市老干部局老年大学中共邯郸市委党校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司法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丛台区

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复兴区人民法院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峰峰矿区峰峰矿区乡镇(街道办)临漳县人民检察院临漳县人民法院

临漳县乡镇成安县人民法院成安县乡镇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大名县人民法院大名县大名县乡镇涉县人民检察院

涉县人民法院涉县涉县乡镇磁县人民检察院

磁县人民法院磁县乡镇肥乡区肥乡区乡镇

永年区人民法院永年区乡镇邱县邱县乡镇

鸡泽县人民检察院鸡泽县人民法院鸡泽县鸡泽县乡镇

广平县人民法院广平县乡镇馆陶县馆陶县乡镇

魏县人民检察院魏县人民法院魏县乡镇曲周县人民检察院

曲周县人民法院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武安市人民法院武安市

辛集

辛集市委办公室辛集市纪委辛集市委农工委辛集市总工会

辛集市妇联辛集市委党史研究室辛集市辛集市乡镇

定州

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定州市

您可以以此作为公务员考试报名参考,请以人事部门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河北省沧州市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试行办法》(沧人字[2006]56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地把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中来,保障和促进事业单位更快更好的发展,按照市编委会批准的年度增人计划,决定为沧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市编委批准的市直事业单位本科以上毕业生计划,为有关事业单位择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08届及以前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除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思想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单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健康,未参与“*”邪教活动和其他反动组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2月1日上午10:00—2009年2月3日17:00时,在正常时间内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考试

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公共科目考试一般分为三大类别:

第一类(A类)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师范类职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第二类(B类)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卫生类职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第三类(C类)为除卫生文教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及卫生、教育事业单位需求的非卫生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2009年2月6日上午9: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沧州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

考试时间为2009年2月7日上午9:00至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基本分数线。在基本分数线内,根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分学校、医院、其他单位三类进行。学校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医院采取结构式面谈法,对基本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其他单位采取结构式面谈法,仅对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各类面试计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确定基本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比例,折合确定每个参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然后按照拟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拟聘人员名单。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报市人事局批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市人事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对拟招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在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

八、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含加分)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考生可登录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到市人事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报名(沧州市朝阳路30号,市人事局院内)。

沧州人才网网址:www.czrcw.com

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网址:www.czpxks.com

咨询电话:20797012079704

附件:1、沧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doc

2、沧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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