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公务员考试报名(甘肃省武威市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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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公务员考试报名(甘肃省武威市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名单)

本文目录

武威市公务员考试报名(甘肃省武威市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名单)

  1. 2022年甘肃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
  2.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怎么查询成绩
  3. 甘肃省武威市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名单
  4. 2021武威市三支一扶招多少人

2022年甘肃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

【#招警考试#导语】2022年甘肃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武威市公务员考试报名(甘肃省武威市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名单)

为加强公安机关治安巡逻和警务保障力量建设,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6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面向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招聘10名。岗位信息详见《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面向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不限学历和年龄。

(四)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六)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七)加分项

1.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2.对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按在公安机关工作工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在公安机关工作每满一年加0.5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早上9:00至8月3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点击“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8:00时。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2022年8月5日18:00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到达到1:3比例。

3.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及工作性质证明,资格复审不限定比例。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能测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及岗位适应程度。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wuwei.gov.cn)及“武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wuwei.gov.cn)及“武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武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武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5-5821062

政策咨询电话:

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5-5821057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7856,4008389296

附件: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怎么查询成绩

一般考试成绩查询都是直接登入成绩查询入口凭身份证号以及准考证号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人事考试网,或者打电话给招考单位咨询。

各单位咨询电话如下:

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8892321、8892024、8892160、13993100233、13993100235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81024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153595

嘉峪关市:0937-6328916

金昌市:0935-8310545

酒泉市:0937-2617552

张掖市:0936-8215346、8218933

武威市:0935-2235395

白银市:0943-8245045

天水市:0938-8214550

平凉市:0933-8232021

庆阳市:0934-8227952

定西市:0932-8321231

陇南市:0939-8212256

甘南州:0941-8218214

临夏州:0930-6229379

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省委办公厅:0931-8928027、8922808

省高级人民法院林区法院:0931-8648586

省高级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931-5199085、18152108785

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0931-8338504

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0931-4950008

省委老干部局:0931-8922098、8922087

省委党史研究室:0931-8928078

省档案馆:0931-8518867、1391993975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1-892924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931-8929289

省公安厅:0931-5156641

省司法厅:0931-8960273

省财政厅:0931-8891106

省自然资源厅:0931-8766562

省生态环境厅:0931-4644586

省农业农村厅:0931-8179157

省商务厅:0931-8616326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4818116

省应急管理厅:0931-7608745

省审计厅:0931-8929315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931-8811165

省林业和草原局:0931-8825885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0931-8708216

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0931-8726128

省妇女联合会:0931-8270251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931-8833536

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1705、8586130

以上就是,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怎么查询成绩的全部解答。

甘肃省武威市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名单

根据官方发布的2023年甘肃公务员考试招录4249人公告中可知:2023年甘肃省武威公务员面试名单将在武威市天马党建(http://www.wwdj.gov.cn/)官网进行发布

甘肃省、市州考录办分别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须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各招录单位通知面试人员按期参加面试。

【注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2021武威市三支一扶招多少人

现就武威市2021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时能按期取得毕业证。

5.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8: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或直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疫情防控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两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

(二)报名信息确认(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8:00)

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确认通过后修改信息,须再次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须确认后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服务地县(区)人社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由县(区)报市人社部门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申请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6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2021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三、指标分解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三支一扶”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支医岗位和天祝县指标单列。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1年7月17日 9:00—11:00。

(二)考试地点

考试考点设在武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30日左右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区)人社部门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市人社局统一申请一并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甘肃省2021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各县(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县(区)可安排至县(区)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复审、公示

市人社局对各县(区)上报的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8月24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进入资格初审后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各县(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初审、体检及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县商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开始5日前在网上公告并向考生告知。

六、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录用文件下发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县区人社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同时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七、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关于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28号)给予每人每月3100元的生活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办理,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县(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帮助工作。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允许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县(区)落实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考录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八、监督

为保证本次选拔招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选拔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监督电话:0935-2116077。

政策咨询电话:

凉州区人社局:0935-2217830

天祝县人社局:0935-3121010

古浪县人社局:0935-5553423

民勤县人社局:0935-4121183

武威市人社局:0935-221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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